用电环节

王鹏:“美好生活需要的电力内涵”与未来十年电力改革着力点

2025-02-05 18:16:17 电联新媒 作者:王鹏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二十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支撑社会主义新时代和现代化,电力行业应加快转型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以用户为中心的新型电力系统。为此,必须加快变革生产关系,完善电力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

(来源:微信公众号“ 电联新媒”  作者:王鹏)

电力行业转型发展的堵点难点在哪里?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十五五”的重点之一,但仅此能否对2025-2035年改革诉求进行有效覆盖?如何凝练新十年电力改革的目标任务?这些是摆在电力行业面前的重大课题,也是谋划“十五五”电力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不同的理论视角,归纳出的问题不同,解决问题的方法自然不同。在经济视角下,电力供应安全(可靠性)可以简化地用停电损失的定量数据来刻画;在社会视角下,电力供应安全、环保等外部性问题就要通过强化政府监管来解决;在生态视角下,电力供应安全-经济-环保之间存在难以兼顾的能源“不可能三角”问题。

回归本源,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下理清美好生活需要的电力内涵,多维、完整地识别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电力发展的矛盾焦点问题,深刻、全面地领会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与总要求,方能理性、准确地把握中国——而不是别的国家——未来十年深化电力改革、推动体制革命的方向。

美好生活需要的电力内涵

“马克思需要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当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对各项工作提出新要求。美好生活是人的生活,是人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的生活,归结为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美好生活需要在生存需要、享受需要、自由全面发展需要多层次的螺旋式上升中不断完善。

“电力需要”是美好生活多方面需要的重要内容。美好生活电力需要的理论基础是五个文明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二大指出,我们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党的十八大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201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基于此,美好生活需要的电力内涵,可以从物质经济需要、社会需要、精神文化需要、生态需要、政治需要等五个方面来理解。

物质经济需要是电力产品诞生以来最初的电力需要,是现代社会生存需要,是对电力供应能力水平与经济性的需要,既包含对产业体系和基础设施提出的要求,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对电能供应质量的要求,也包含能够以可控成本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

社会需要也是生存需要,但考察的不是整体,而是不同社会阶层群体的不平衡性,聚焦于社会公正与公平的维护。基于电力准公共品属性的前提,社会需要强调电力公平可及性的需要,主张的是电力普遍服务以及市场环境下的电力保底服务。

精神文化需要是享受需要,是一种追求舒适生活和安逸生存方式的需要。精神文化需要既有可能引领人们追求更高的精神境界和文化享受,也有可能走向奢侈、浪费。这就涉及需要合理与需要不合理的价值取向辨析,西方消费主义下的恣意消费与中华传统文化下的勤俭节约理念背道而驰。节约电能、能效治理等是我们倡导的精神文化需要,电力的优质优价和定制服务也具有精神文化需要属性。

生态需要是自由全面发展需要。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社会形态。生态需要是对生态文明的自觉指向,是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需要和绿色低碳消费的需要。

政治需要也是自由全面发展需要,着眼点在于电力行业的治理层面,是法治建设持续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廉洁高效运作等方面的需要,是充分调动多方积极性和市场经营主体共同参与行业治理、发表意见的权利需要。

社会生产的能力水平决定了电力需要的内容层次和满足程度,电力需要情况也客观反映了社会生产的水平和社会关系状况。美好生活电力需要是历史的、动态的。比如,上世纪90年代之前,电力供应匮乏,强调的是物质经济需要;90年代中后期亚洲金融危机、社会矛盾突出,加之电力相对富余,社会需要逐渐得到重视;本世纪以来,精神文化需要、生态需要和政治需要,随着社会形态变革而萌发,随着电力治理体系完善而释放。

美好生活五项电力需要不是非此即彼关系,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或单项需要不断深化,或多项需要共生共存;多项需要既可能同向发力,也可能相互间产生矛盾。比如,不认同碳排放与全球气候变化的内在联系,则精神文化电力需要与生态电力需要就会产生冲突。

关于未来十年电力体制改革着力点的建议

需要是生活条件的内在、自觉的指向;需要的满足与改革相伴。需要与自然界和社会供给的矛盾的必然产物是生产,而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需要的满足过程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组织方式、分配方式、上层建筑的优化,伴随着深刻的变革乃至革命。“需要—实践—需要”过程中需要得到满足,同时催生出新的需要,也就是需要的日益增长,进而伴生出为满足日益增长需要的新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力需要的进程中,中国电力行业发生深刻变革——集资办电改革、农网农电改革、厂网分开改革、电力市场化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电力体制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审视当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统筹安排,美好生活电力需要的满足能力参差不齐,需要与发展之间的矛盾破解任重道远。因此,必须锚定以下五个需要方面统筹协调、持续发力,推动电力体制改革走深走实。

物质经济需要方面

经过2002年“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和2015年“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两轮市场化改革,发电市场放开,电源投资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向科学化、系统化方向前行;电网企业盈利模式从购销价差转变为收取过网费,电网投资机制总体有效;电力供给充足、调度规则明晰,电力系统保持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产供销价格传导机制基本顺畅,用户价格随行就市。美好生活电力物质经济需要能够较好满足。

适应物质经济需要,深刻认识新型电力系统是更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与更小范围自我平衡并重的系统,突出发挥电力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未来十年,建议一是要坚定以改革稳发展、以改革促安全、以改革降制度成本目标,持续推动业已启动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创新电力交易品种,完善市场规则体系,防范调度运行风险和市场金融风险。二是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蓝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具象化统一市场的目标形态,进一步科学诠释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内涵,提出破解区域不平衡问题的清晰路径,制定包含财税、金融在内的一揽子打破电力省间壁垒、促进各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方案。三是市场规则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身边能源使用的需要,以增量配电网、智能微电网为抓手,以调度机制改革为着力点,促进电力的自发自用、园发园用、县发县用。

社会需要方面

得益于1998年的“两改一同价”改革和二十多年国家财政在农网领域的持续性投资,户户通电、村村通动力电等普遍服务目标得以实现。2020年以来国家重视“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全国实现了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全覆盖。美好生活电力社会需要基本得到满足。

适应社会需要,突出电力公平可及性,未来十年,建议一是深化电价机制改革,优化居民电价制度,出台支撑乡村全面振兴的电价制度体系。二是加快电价交叉补贴制度改革,变暗补为明补。三是强化市场环境下的普遍服务内涵挖掘,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健全普遍服务保障体系;完善电力市场规则,确立电力保底服务保障制度。四是校正“获得电力”语境下的电网投资规则,弥补监管制度性漏洞,避免出现新的不公平。

生态需要方面

在“双碳”目标引导下,近年来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得到跃升发展。国家提出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能源主管部门牵头制定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并按年度监测公布;牵头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并压实重点行业、重点用户责任;建立促进绿色能源消费的绿电绿证制度。相关制度正在努力推动和积极实践,满足美好生活电力生态需要的基础得以夯实。

适应生态需要,突出统筹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未来十年,建议一是强化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将业已确立的上述各项制度予以有效落地;二是健全能源与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多部门的协同机制,辨析确定可再生能源的生态属性,完善可再生能源生态属性的价值发现机制;三是加快务实确立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的机制,在市场主体投资权益和政府信用之间找到妥协方案,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轻装前进;四是出台可再生能源发电前沿技术产业化和推广应用的常态化支持政策,清单化动态管理。

精神文化需要方面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1997年全国人大颁布了《节约能源法》,2011年国家发改委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予以版本更新。但总体讲电力节约仍然是倡导性的,电力供应宽松时有增供扩销冲动,电力供应常态时往往消极无为。美好生活电力精神文化需要的供给没有真正的制度化和约束力。

适应精神文化需要,应高度重视节能制度变革,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又发挥好政府作用,二者不能偏废。未来十年,建议一是增加电力市场的定制服务供给,明确零售市场价格的节能导向,拉大峰谷电价差,促使用户突破浅层次的“舒适区”。二是强化法律、政策导向,配合节约文化宣传,做到激励与约束相容,激发各类用户参与需求响应、参与虚拟电厂的内在动力。三是结合“两新”“两重”工作,持续开展用电设备智能化改造,挖掘节能降碳的技术潜力。四是建立贯穿五级行政体系、覆盖全社会的节能责任体系,各部门、各单位都有专门机构或人员对节能提效负责。

政治需要方面

长期以来电力行业的治理主要把控在中央部门层面,2015年国务院推行“放管服”改革,地方政府在电力行政管理方面有了一定话语权。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分布式能源发展、增量配电网试点,地方政府对电力治理的诉求进一步增强。电力市场机制下成立的市场管理委员会,生产经营主体在市场规则上有了一定的话语权。美好生活电力政治需要的供给处于萌发状态。

适应政治需要,突出法制体制作用,未来十年,建议一是深化推动电力法制工作,加快《能源法》配套规章的制定和《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二是推动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国家能源部,加强中央层面能源部门的横向协同权威性;三是实施城乡配网与主干电网的产权分开,赋予地方政府相应的、较为完整的行政管理权限;四是推动能源民主进程,重组设立相对独立的调度交易机构,相应组建调度交易管理委员会,赋予各类主体,特别是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中/小/微配网企业、虚拟电厂聚合商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民主参与调度交易规则制定的权力。

本文系《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独家稿件,作者系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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