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环节

贵州印发《贵州省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2024-12-04 17:18:07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12月3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24〕682号)。其中指出,到2026年,全省重点园区实现有效电网全覆盖,园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全部实现双回路或多回路正式供电

计划提到,加快推进园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产业供电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提高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供电可靠性,2024—2026年开工建设六盘水盘北化工园区、和平(苟江)经开区等园区电网项目65个,建成60个建成(含改造)220千伏变电站15座、输电线路220公里,1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25座、输电线路300公里,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270公里。

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黔发改投资〔2024〕68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贵州省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切实增强“六大产业基地”、“3533”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的支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推进,聚焦重点、服务产业,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围绕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配套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大力推进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满足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路、水、电、气、污染治理等配套基础设施需求。

——进一步提高产业配套路网质量。到2026年,全省重点园区对外连接主通道和铁路专用线全部达到设计标准,园区内投产企业连通道路完好率提高至100%。

——进一步提升产业供水保障能力。到2026年,全省重点园区全部具备稳定的集中供水水源,实现园区内有需求的企业集中供水管网全覆盖。

——进一步提高产业供电安全水平。到2026年,全省重点园区实现有效电网全覆盖,园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全部实现双回路或多回路正式供电。

——进一步扩大产业供气覆盖范围。到2026年,天然气管道基本敷设至全省重点产业园区红线边缘,实现有条件、有需求企业燃气管道连通“入户”。

——进一步提高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到2026年,全省重点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达标率提高至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园区内外通道建设,实施产业配套路网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园区与干线公路、快速路网连接,推动园区与区域交通网络“无缝衔接”,2024—2026年开工建设G212仁怀苍龙至茅台、S526织金大营至茶店等园区对外连接通道项目14个,建成13个。加快提升园区内部路网质量,打通企业发展“最后100米”,完善园区内部道路270公里。推进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能源企业、化工园区和大型物流园区建设铁路专用线,开工建设贵州能源水城、裕能铜业等13条铁路专用线,建成贵州美锦等铁路专用线6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相关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按职责分工负责,涉及相关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以下不再重复表述和一一列出)

(二)加快推进园区供排水设施建设,实施产业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加快直供园区水源工程及配套供水管线建设,2024—2026年开工建设龙里三岔河、瓮安塘坎上水库等水源工程3个,印江清渡河水库与县城水厂和建材工业园区水厂水网连通工程、福泉官阳冲水库供水等配套引水供水管线项目5个;建成息烽两岔河、丹寨乌壁滩水库,引水供水管线200千米。完善园区内部供排水设施及管网,建成(含改造)供水水厂22个,供水管网500千米、排水管网300千米。(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三)加快推进园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产业供电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提高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供电可靠性,2024—2026年开工建设六盘水盘北化工园区、和平(苟江)经开区等园区电网项目65个,建成60个;建成(含改造)220千伏变电站15座、输电线路220公里,1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25座、输电线路300公里,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270公里。(责任单位:贵州电网公司、省能源局等)

(四)加快推进园区输气管网建设,实施产业供气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天然气管道向重点园区延伸,2024—2026年新增30个园区“通气”,天然气管道基本敷设至全省重点产业园区红线边缘。加快园区内部燃气管网建设,2024—2026年开工建设息烽县化工园区、炉碧工业园区等燃气管道项目61个,建成45个、供气管网460千米。(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五)加快推进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实施产业污染集中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推进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达标建设,2024—2026年开工乌当火石坡污水处理厂二期、贵阳经开区北部片区污水治理等项目82个,建成(含改造)污水处理厂68个、污水收集管网500千米。推动符合条件的园区开展工业固废集中处置利用,建成开阳钛—磷—硫—铁—钙循环利用、息烽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回收循环利用等项目14个。(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六)加快推进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通信保障能力。持续推动对外信息传输通道扩容升级,加快省内干线网络200G/400G大容量光传输系统部署进度,升级扩容贵阳贵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传输带宽。加强园区5G网络深度覆盖。(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七)加快推进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提高产业集中供热水平。因地制宜利用热电联产、工业余热等清洁低碳供热方式开展集中供热,满足企业热能需求,2024—2026年开工建设白云区工业园区、钟山区产业园区等集中供热项目21个,建成20个、集中供热管道220千米。(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八)加快推进园区应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完善息烽小寨坝、瓮安经开区等化工园区配套消防设施,2024—2026年建成化工园区应急消防设施项目29个,其中新建园区消防站(气防站)6个、智慧消防平台3个。加快补齐其他园区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水鹤)、灾害类型训练基地及训练设施,实现园区消防安全组织、取水平台、储水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

三、政策措施

(九)加强规划布局引导。将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需求纳入各级产业、市政设施建设等规划予以统筹考虑,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其空间利用内容纳入详细规划。结合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根据产业项目落地情况,按照对配套基础设施需求缓急,合理确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时序、建设内容并组织实施。到2026年,基本实现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与产业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投资促进局等)

(十)创新项目投资模式。加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机制改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实施”的模式,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推动各地以园区为单位将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统一打包,统筹谋划、整体推动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严格落实现行产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科学有序核定输配环节价格,提升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可持续运营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贵州金融监管局、人行贵州省分行等)

(十一)加快项目手续办理。优化各级前期工作经费安排使用机制,加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积极采取并联平行方式,按项目审批权限,由本级审批主管部门集中会审,统筹指导和加快用地、用能、环评、水保、稳评等手续办理和审批。鼓励市县和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同一类型项目统一打捆,采取批量办理等方式压缩前期手续办理时限,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等)

(十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统筹省预算内投资等专项资金,用好“四化”等基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按规定积极予以支持。鼓励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加强融资增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各地谋划申报基础设施REITs,对符合条件投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等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人行贵州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省税务局,黔晟国资公司等)

(十三)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统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加快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资源,用好用足国家政策,保障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四、组织实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机制,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实施。重大事项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相关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项目谋划实施,切实保障产业发展需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十五)加强督促调度。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期对落实本计划工作任务等情况开展督促调度,按规定通报相关情况。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推动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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