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昆明市发改委公开征求《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指出,分布式光伏不实行年度建设规模管理,由县(市)区人民 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电网承载能力加快推进。
还提到,电网企业应结合昆明市新能源发展需要,及时优化电网规划和投资计划,统筹开展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提高电力系统服务保障能力。完善新能源项目接网审核和服务程序,按季度向社会公布项目可用接入点、可接入容量、技术规范等信息,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提高新能源接网审核效率。
原文及起草说明如下: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昆明市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9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水电新能源处。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方式:0871-63136625(传真)
电子邮箱:sfgwsdc@163.com
附件:
附件1: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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