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充分发挥电网配置平台作用、科学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积极促进网源协调发展、大力优化接网服务流程4个部分。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电网配置平台作用,包括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提高主干电网输送能力、提升电网综合承载能力三项重点任务,力争2024—2025年,江苏省配电网计划投资约400亿元,2024—2026年,江苏省配电网投资约1100亿元;到2025年,江苏省北电南送过江输电通道能力达到约2500万千瓦;到2025年,我省电网分布式光伏接入能力不低于5000万千瓦,到2030年不低于8000万千瓦。
积极促进网源协调发展,加强配电网规划引导。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2024]44号)的要求,科学研判各地新能源消纳利用情况,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消纳利用率条件,并开展年度动态评估。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结合新能源消纳形势,以服务分布式光伏发展为重点,组织各县(市、区)电力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定期开展配电网规划工作。特别在分布式光伏发展较快的地区,如县(市、区)分布式光伏渗透率超过50%,应及时启动专项配电网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强规划深度并形成滚动调整机制,规划中应将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和布局作为规划重要边界条件予以明确,要根据分布式光伏发展现状资源情况、负荷水平和电网承载力等,有针对性地做好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接网消纳方案。省电力公司要配合电力主管部门,根据配电网规划深度要求,于今年8月20日前编制专项配电网规划大纲和模板供各地参考。
开展“一站一策”差异化接网。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将分布式光伏项目接网模式细分为“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三类,进行科学分类管理,提高消纳水平。对“全部自发自用”和装机容量在8千瓦及以下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简化流程,由电网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并网服务;对“全额上网”和装机容量在8千瓦以上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要根据配电网规划和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进行综合研判,符合规划和满足承载要求的可由电网企业根据相应接网管理流程有序安排接入。
优先就近就低接入电网。鼓励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整村连片”规模化开发,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靠近电力负荷建设,在用电负荷密集且电网网架较强的地区,采用低压就地接入方式,实现电力就地消纳。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压等级原则上参照《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DLT5729-2023)相关标准执行,确有必要进行多电压等级论证的,最终并网电压等级应根据电网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选确定。若高低两级电压均具备接入条件,综合考虑余电上网容量、就地平衡情况等,优先采用低电压等级接入。不具备低压接入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汇流升压至中、高压配电网或在相应变电站(台区)配置独立储能等方式改善接入条件,经接入系统评估满足电网安全要求后安排接入。
《通知》提到,推动分布式光伏参与绿电交易。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应协同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在各地设立绿电交易服务站,提供交易政策咨询和培训指导,协助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办理建档立卡、绿证申请、市场注册等各项交易业务。在具备绿证核发条件并申请成功后,及时组织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常态化参与省内电力市场绿电交易,试点开展分布式光伏聚合参与省内绿电交易,更好将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的绿色电力环境价值转换为经济效益,促进分布式光伏通过绿电交易提高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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