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智能化

江苏宿迁宿豫:推动电网配电网和农村电网设备改造升级

2024-08-07 17:07:12 宿豫区人民政府

近日,江苏宿迁宿豫区印发宿豫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宿豫政发〔2024〕92号),其中提到,加快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推动电网配电网和农村电网设备改造升级,争取中心城区杆线入地列入年度电网规划。

同时,推动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加快重点企业技术改造,争取2024年底启动赛得利热电厂掺烧一般固废及工艺尾气技改。

还提到,到2027年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50%。加快推进充电桩设施和配套电网改造,补齐中心城区、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

原文如下:

宿豫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豫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宿豫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豫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4〕41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24〕5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突出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三大行动,加大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力度,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释放先进产能,带动消费升级,放大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规模效应,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发展质量和效益双提升。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7年,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科教、文旅、医疗、能源环境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水平显著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创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高;引培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典型企业1家,高质量耐用消费品市场份额显著增加,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动制造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1. 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购置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提升企业智能制造、高端制造和绿色制造水平。推动新材料、食品饮料、装备制造等行业设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对标先进更新光伏、电子信息、储能、新材料等行业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加大晶硅光伏、电子信息等高端产品和优势产品供给。每年争取组织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25个以上,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每年增长10%以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2. 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加快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改造,打造一批智能制造车间、智能制造工厂和“智改数转网联”标杆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到2027年力争实现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88%、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65%。(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3. 推动生产工艺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动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企业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对生产工艺实施节能、节水、减排等绿色化改造,到2027年实施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15个,开展清洁化生产项目9个。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和能源审计,推广设备更新技改项目承诺备案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4.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安全更新改造。推动化工企业对使用年限较长和能耗、排放、安全、技术指标落后的老旧生产装置更新改造,到2027年更新替代13台(套)以上老旧化工装置。推动工贸企业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和“智改数转网联”。到2027年,重点粉尘涉爆企业设施设备更新3家以上;推动不少于3家重点有限空间作业企业、2家高温熔融金属企业、20家危化品使用企业、10家劳动密集型企业纳入安全监管系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二)加快能源和环保领域设备更新。

5. 加快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推动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加快重点企业技术改造,争取2024年底启动赛得利热电厂掺烧一般固废及工艺尾气技改。推动电网配电网和农村电网设备改造升级,争取中心城区杆线入地列入年度电网规划。(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宿豫生态环境局分别负责)

6. 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到2027年配合市级更新提升断面监测水站、大气站点。(宿豫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三)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7. 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推动使用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加快更新不符合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力争到2027年完成更新(含整机和零部件更新)及电梯加装8台。加强对全区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的监管,督促指导老旧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并做好隐患整治工作。加强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的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和认可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8.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对使用年限长、能效低、节能潜力大的建筑能源设备(包含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冷热源设备、输配系统、末端空气处理设备等)、外墙保温系统、外门窗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负责)

9. 推进城市生命线更新改造。在全区中心城区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推动地下管网(供水、排水、燃气)、桥梁隧道等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力争到2027年累计争取更新改造投资超4000万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10. 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积极争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环卫车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等更新,开展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在豫和苑、津瑞花苑、智慧光年等10个小区更新垃圾处理设施,投放智能垃圾分类设施,指导各乡镇开展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到2027年争取实现全区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组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全覆盖。(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四)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11. 促进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换代。聚焦交通运输发展大提速、大升级、大畅通,突出基础设施联网优化、提质升级,加快重点区域路网和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力争2024年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镇村公交新能源车型和动力电池更新替代比例达到100%。(区交通运输局、宿豫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五)推动农业农村装备设备更新。

12. 推动农机装备更新。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力度,加快耗能高、污染重的老旧农机具淘汰,进一步推动耕、种、管、收、烘各环节绿色环保农机装备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争取到2027年报废更新农机320台。(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13. 推动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支持各地开展种植、畜禽等现代化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烘干等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力争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0.5万亩,实施3个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建智能绿色产地烘干中心1个。(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六)推动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4. 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大力开展教育信息技术装备应用和教育技术装备改造提升。鼓励宿迁技师学院加大资金投入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备,实施老旧科研技术装备全面升级换代,提升科研平台建设水平,实现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力争到2027年全区教育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左右,推动教育领域添置更新一批中小学理科实验室仪器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计划到2027年更新理科实验室80间以上,配备信息化教学设备6925台以上。推进教育装备与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教育装备工作显示度和贡献率。(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技师学院牵头负责)

15. 推动文旅设施设备更新。启动3A景区和文化场馆“一卡通”设施设备安装工作,启动对图书馆系统实行升级改造,确保统一安装闸机,实现社会保障卡与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效力。(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16. 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开展基层医院提档升级,推进全区医疗一体化信息系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设施更新。提升全区智慧医院建设水平,助力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最终建成以市中医院、市老年医院为牵头医院的两大紧密型医共体,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的医联体集团,覆盖全区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医学影像诊断、心电诊断、病理诊断、临床医学检验等五大中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

三、全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7. 着力推动汽车换“能”。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深入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强化二手车交易行业管理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通过官网媒体宣传平台、销售平台、网络平台多层次宣传《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促进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迅速落地。推动汽车销售企业构建城乡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联动各方资源,开展汽车惠民换新消费季等活动。推动汽车销售企业采取打折让利、旧车折价置换等方式,促进汽车以旧换新惠民消费。到2027年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50%。加快推进充电桩设施和配套电网改造,补齐中心城区、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分别负责)

18. 着力开展电动自行车换“新”。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细化支持政策,推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到2027年淘汰老旧、非标、临时信息牌电动自行车,落实电动车电池溯源管理。加强对商家具体销售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检查。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开展常态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及时查封,防控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对区域性问题开展跟踪抽查,对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销售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控风险隐患。(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19. 着力推动家电换“智”。加大以旧换新支持力度,鼓励家电销售企业举办多种形式的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推广“售新+回收”模式,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引导消费者加快淘汰老旧家电产品,积极换购绿色智能家电产品。扩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推动落实省市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活动政策。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引导家电生产、销售、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主动公示无理由退货规则,组织开展售后服务进社区、进商场、进平台活动,营造安全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引导供销合作社加强与家电生产销售企业的市场化合作,积极落实家电消费品以旧换新、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活动,畅通废旧家电“换新”渠道,优化服务流程,推广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产品,激发城乡居民消费潜力。积极拓展农村家电消费市场,深入乡村开展多种形式的优惠促销活动,引导城乡广大消费者按安全使用年限更新家电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回收利用企业对接,联合建设多元化回收渠道,提高以旧换新行动城乡群众的参与度、活跃度。(区商务局、区供销总社牵头负责)

20. 推动家装消费品“焕新”。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发展二手商品流通、培育家居新增长点为切入点,推动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组织家装企业、行业协会举办家居消费季、家装展销会等促消费活动,引导销售企业加大家装厨卫产品优惠让利力度。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引导生产和销售企业建立消费者体验中心,打造集智能家居、客厅、卧室、书房等各种场景于一体的体验店。组织商场联合企业创新打造体验式交互式家居消费场景,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在推进老旧小区出新改造中,积极引导小区居民对厨房、卫生间进行装修改造,推广装配化装修、菜单式“厨卫换新”。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等项目列入省市适老化改造项目清单,支持室内装修公司、智能家居产品生产厂商等参与适老化改造服务,带动更多老年人家庭通过以旧换新形式进行适老化改造。(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

21. 推动便民服务水平提升。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到2027年主城区建设15个以上“家装便民服务点”;探索引入专业经营主体,共同建立“公益维修队”开展入户检修、评估,提供家装服务和家居产品团购套餐。引导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加强联动,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一站式服务。积极落实“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要求,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2.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典型企业。持续完善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县(区)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点站和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加快推进“换新+回收”“送装+拆收”“以车代库”等新模式发展,进一步完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督促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交售给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因地制宜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完善回收网络,规范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行为。推动回收拆解企业上门收车,回收拆解企业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便捷办理报废注销业务。依托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拓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每年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不少于1个。强化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归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用地保障,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相关规定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资规分局、交警三大队、区供销总社分别负责)

23. 加大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力度。加快发展“换新+回收”新模式,支持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以及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支持企业探索“互联网+回收”模式,普及线上预约、线下回收、在线结算的高效回收模式。鼓励回收拆解企业上门收车,通过“拆配融合”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在备电、充换电等领域安全梯次应用,规范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逐步构建以电池制造企业、第三方回收方为主体的规范化电池回收体系。(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负责)

24. 促进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有条件的社区建设二手商品寄卖店、寄卖点。推广江苏省汽车流通信息服务(二手车)系统,便利二手车交易。指导符合要求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努力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加强二手车经销企业及交易市场备案管理,推动二手车流通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引导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置换业务,利用信息服务系统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加强信息安全监管。支持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维修和销售业务。(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25. 推动循环利用规模化。促进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抓住全省布局培育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机遇,推进新能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围绕新能源电池及储能电池循环、光伏组件循环、家电循环、汽车新能源、整车拆解等高新产业,打造再生资源深加工产业集群。提升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支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大用地要素保障,优化环评、能评审批程序。(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宿豫生态环境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分别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负责分析研判,定期开展调度,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和政策清单,强化统筹协调、推动部门属地、部门企业联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区有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工作方案、配套政策和任务清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区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以旧换新、循环利用和标准提升等项目。统筹调度好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通过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担保费补贴、政府采购等多种工具,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更新实施贷款贴息。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机构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等税收政策,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添助力、提效能、优环境。(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牵头负责)

(三)优化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金融工具和政策措施,常态化做好产品政策宣传,引导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宿数贷”“设备担”等业务,简化业务审批流程,对智改数转绿色化项目企业提供利率不超过LPR+100BP,最高额度3000万元的信贷支持,并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担”业务争取省级财政80%担保费补贴,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力争年末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融资担保机构接入省金融服务平台,用好“设备担”产品,为企业购置、更新、改造生产设备提供融资担保支持。鼓励融资租赁参与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简化办理流程,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负责)

(四)加强要素保障和创新支撑。加大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度。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积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居、健康家居、新能源汽车、再生资源精深加工等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区资规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宿豫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负责)

(五)加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各类促消费主题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选树一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加大耐用消费品安全使用、以旧换新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观。(区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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