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近日,三部门组织专家对有关省上报的试点县实施方案进行了备案审查,2024年拟支持67个试点县(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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