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工信部发布《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下称《要求》),该标准由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旨在通过电动汽车传导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提高充电系统的设计、制造和运维质量,降低事故发生率,进而促进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交流(AC)充电系统和电动汽车直流(DC)充电系统,其供电网侧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 V AC或1500 V DC、电动汽车侧额定最大电压不超过1000 V AC或1500 V DC,也适用于电动汽车传导充放电系统中充电相关的安全要求。
《要求》明确,对于新申请的电动汽车和供电设备产品类型,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电动汽车和取得型式试验报告的供电设备,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公开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能源局科技司组织开展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8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附件:
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
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联系方式:
传真:010-66013726
邮箱:vehicle@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装备工业一司
202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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