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补能速度慢是电动汽车相比传统燃油汽车的一大短板,是当前影响消费者购买使用电动汽车的一个关键制约因素。
超级快充可大幅提升纯电动汽车补能速度,仅需10~15分钟,就能补充300~500千米左右续航。超级快充不仅能让用户充电速度体验媲美燃油车,而且还能大幅提升单个充电车位的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充电设施投资和运营成本,随着未来几年超充车辆快速普及,超充场站将为用户提供“更快+更便宜”的优质低价充电服务,是支撑公共充电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新质生产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超级快充等新质生产力发展,202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随后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和推动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202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增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大功率充电技术,加大对大功率充电等示范类项目的补贴力度。
2024年3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以下简称《超充行动计划》),这是我国首个由省级人民政府出台的超充行动计划。《超充行动计划》明确了重庆市2024~2025年期间要建设超2000座超充站和4000个超充枪的近期目标,并从规划布局、选址布点、技术创新、区县分解、走廊建设等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要求,覆盖了城市、乡村与高速等重点区域,明确提出要给予财政支持政策,有望有效调动基层政府以及社会资本积极性,率先将重庆打造为我国首个“省级超充样本”,为后续全国范围超充网络建设提供重要参考标杆。2024年4月底,《重庆市超充基础设施技术指南(2024年)》(以下简称《超充技术指南》)作为《超充行动计划》配套文件正式征求意见,对于重庆市超充设施的定义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为重庆市高质量建设运营超充网络提供了有力保障。
结合笔者长期开展充电设施政策规划研究的思考,重庆市《超充行动计划》有望在以下三方面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为其他省市推广超充设施提供有益借鉴。
01 坚持超充率先成网
通过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升级
加速新能源汽车产业向超充技术体系升级是建设超充设施的重要驱动力,为了保障超充车辆的初期用户能够切实体会到超充的技术红利,必须超前构建一张覆盖广泛的超充网络。由于在短期1~2年内,超充车辆占比较低,为了保障超充车辆用户体验,关键在于实现超充站点“广泛覆盖”,而不必要追求“单站规模”。
要评价一个区域的超充网络是否实现了“广泛覆盖”,“超充/加油”站点比是一个简单好用的评价指标。因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建成了一张布局合理、体验便捷的加油站网络,由于超充车辆用户的补能体验与加油更为接近,因此对标加油站布局,开展超充站规划布局不仅具有较好的合理性,还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和易于评价。“超充/加油”站点比这一指标优势还在于其可用于指导城乡和高速等各类区域,以及各级行政区域的规划目标设定,既可以用于确定宏观层面省市级规划的总体站点建设目标,又可以用于确定微观层面街道乃至乡镇规划的站点建设目标。
重庆市《超充行动计划》就非常注重借鉴加油站布局来开展超充规划,明确提出要“借鉴加油加气站布局进行科学预测,加速构建便捷超充生态”。比如从总量目标来看,重庆市《超充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建设2040座超充站点的目标就已经超过了重庆市“十三五”末1738座加油站的数量。从城乡布局来看,重庆市提出的超充规划布局分为“中心城区” “主城新区及万州区”“两群地区”三级区域,各区域超充站建设数量和密度依次递减,与各区域加油站分布规律相符。从重点区域来看,重庆提出了中心城区“一公里超充圈”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全覆盖”的量化目标,这些目标加油站在以上重点区域的分布情况也保持一致。因此,从“超充/加油比”这一指标看,重庆市超充规划具有很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供其他省份在开展超充规划时予以参考借鉴。
由于短期1~2年内超充车辆规模仍处于起步爬坡期,建设一张与加油站网络覆盖水平相当的超充网络具有较强的超前性,短期经济效益不明显;但从促进短期超充车辆快速推广和保持场站中长期竞争力角度来看,超充网络投资却又必不可少。因此,这就需要在政府规划和财政支持下,引导社会资本开展适度超前投资,为产业技术升级提供有力保障和增强超充车辆用户信心,实现“以扩大有效投资拉动产业升级和促进消费增长”的良性循环。
02 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明确建设任务和鼓励技术进步
超充设施初期发展“重在成网”,单个超充场站配置的超充终端和电力容量规模要求并不高,因此建设实施难度并不大。超充“成网关键”在于发挥政府统筹作用,确保相关主管部门、各区县基层政府、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电网企业等关键政策和要素保障方能够形成合力,尤其是要细化区县基层政府主体责任,按照“全省(市)一盘棋”的思路同步推进各方工作。
重庆市《超充行动计划》是国内首个将超充建设任务细化到区县一级且公开发布的省级行政区超充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省级超充工作专班,建立区县联系工作机制,并通过赛马比拼、定期晾晒,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求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辖区内超充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推进机制到位,相信在重庆市以及各区县政府协同推动下,可以充分发挥中国制度优势,重庆《超充行动计划》目标很有可能提前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
“超充成网”既要以“量”为基础,更要注重“质”的提升,重庆《超充行动计划》针对超充功率等级关键技术指标、储充一体化技术升级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制定了配套《超充技术指南》予以细化和规范,为后续全国其他省份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和促进超充技术进步提供了参考样板。
一是明确功率等级需要大于480千瓦,《超充行动计划》明确提出鼓励建设单枪480千瓦及以上的液冷超充,并在《超充技术指南》中明确超充枪的额定功率应不低于480千瓦,提出应支持超充优先的功率分配策略,以及明确超充站应至少配置一个超充枪以及高速服务区超充站应至少配置不少于2个超充枪的要求。随着800伏高压平台和最大充电电流达到600安以上的超充车型加快推向市场,推广480千瓦以上的超充终端对于推动超充产业链技术体系升级十分关键。
二是首次针对超充场站提出了充储一体化配置要求,《超充行动计划》提出原则上按照不低于配变容量的10%、时长不低于1小时、容量不小于200千瓦时的规模配置储能设备,全市新建超充站中充储一体化站数量占比不低于30%。随着我国这两年储能电站成本快速下降,利用储能电站降低电网高峰时段超充成本和提供电网削峰服务的条件逐步趋于成熟,“储充一体化”有望成为超充场站重要技术升级方向。
三是细化了超充设备技术规范和分级标准,《超充技术指南》对于超充终端单枪最大输出电流、超充设备能效、噪声最大值、设备设计寿命、远程在线升级功能等都进行了规范并提出了分级标准。如明确符合1级要求的超充设备的超充终端单枪最大输出电流需要不低于600安,在较高负载率区间的能效要不低于95%,鼓励采用全液冷超充或其他先进冷却技术将充电过程中的噪声抑制在60分贝等。同时提出超充设备设计寿命应达到10年以上,鼓励针对高速服务区超充站等可靠性要求更高场站采用全液冷超充或其他高可靠技术,以降低后期运维成本。
03 强化财政要素保障
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
超充场站“率先成网”落地关键在于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由于超充车辆在短中期总量相对较低,加上超充设备当前单位造价水平相对偏高,尽管从中长期来看充电运营商企业为了保持其竞争力应尽可能采用超充技术方案,但短期来看企业仍面临阶段性投资收益不足的现实挑战。因此,如无专项财政政策支持,难以有效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超充场站积极性,也会在较大程度上制约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向超充技术体系升级进程。
重庆市《超充行动计划》首次从省级行政区层面提出建立超充专项奖励资金池,并将后续出台具体超充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奖励办法,根据排名给予区县资金奖励。同时,《超充行动计划》还明确了超充专项建立资金来源渠道,纳入省级财政对于区县产业集聚转移支付范围,这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超充专项奖励资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为后续全国其他省份提供了经验借鉴。在建设评价奖励之外,《超充行动计划》还鼓励各区县制定相应支持政策,给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资金支持,将财政资金支持范围进一步延伸至运营环节。
在电力和土地要素保障方面,重庆市《超充行动计划》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安排。如在电力保障方面,要求电网企业分层分级评估超充站电网接入能力,编制电网支持超充站接入细则,持续推动配电网规划与超充站布局规划融合衔接,适当超前建设配套电力设施,全力满足超充站用电需求。在超充用地保障方面,针对高速超充网络,重庆市《行动计划》明确提出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超充基础设施全覆盖,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电走廊”建设,将重庆高速集团作为责任单位,以有效保障场地供应;针对城乡超充网络,则明确由规划自然资源、国资委等土地资源和国有资产相关管理部门作为责任部门,以加强城乡超充配套用地保障能力。
04 展望与建议
整体来看,重庆市《超充行动计划》作为首个省级行政区的超充网络顶层设计文件,结合配套《超充技术指南》为下一步推动重庆市超充网络的规模化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提出的各方面重点工作要求也为后续各区县出台具体财政支持、场地和电力要素支持等政策细则提供了重要指导和依据,具有重要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其打造的“省级超充样板”对于全国超充网络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意义。
超充网络建设固然很重要,但建立超充网络的可持续运营长效机制更为关键,这就需要后续重庆市各区县在制定具体支持政策细则时,注重提高政策针对性和精细化水平,引导超充场站投资主体树立长期经营理念,注意避免出现“一哄而上、跑马圈地”“重建设、轻运营”等以获取财政补贴和公共资源为目的的短期投机行为,以及普通车占超充桩等“大马拉小车”的资源错配问题。
结合笔者有关研究,针对后续重庆市推动超充网络的高质量发展以下四方面建议。
一是支持超充枪和快充枪建立差异化的充电服务收费机制。建议支持超充桩在收取“电量服务费”基础上,进一步收取“超充容量服务费”。通过合理确定超充容量服务费标准,保障超充车使用超充桩的服务费用与普通车使用普通桩的情况基本相当,大幅提升普通车使用超充桩的总费用,通过价格机制有效解决超充终端“大马拉小车”的资源错配问题。
二是建立以“超充电量占比”为依据的超充枪长周期运营补贴机制。为确保实现“超充桩配超充车”的政策初衷,建议设计10年长周期超充枪运营补贴机制,以年度超充电量占比不低于70%作为获取超充枪年度运营补贴的基本门槛,结合设备成本和利用率变化趋势,合理设计超充枪年度运营补贴标准和退坡退出机制,实现财政补贴与超充服务绩效挂钩,有效规避部分企业短期投机行为。
三是同步建立对于超充场站的长周期用地保障机制。通过建立10年以上长周期超充用地保障机制引导超充投资运营企业树立长周期经营理念和采用优质先进超充设备,应积极整合国有土地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场地资源,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与超充场站投资运营企业率先签订10年以上长租期合同,逐步规范超充场站用地租赁价格和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对于超充场站运营商场地租赁权益的保护力度。
四是发挥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在促进行业协同合作和产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重庆市当地主要充电运营企业和主要整车制造销售企业加强沟通合作,形成超充行业联盟和丰富产业生态,在重庆市率先开展超充大电流标准协议的一致性和互操作性测试,积极探索“即插即充”落地路径与合作机制,提升重庆超充网络对于不同品牌超充车辆的兼容性和友好性,提升重庆超充车主用户的便捷补能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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