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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能监办完成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监管目标

2024-02-28 17:56:56 福建能监办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福建能源监管办主动担当作为,监管福建省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落实,2023年全省实现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值23.1%,高于国家要求2.5个百分点;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完成值11.2%,高于国家要求1.2个百分点。

2023年,福建能源监管办积极协调落实福建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和市场规范。联合福建省发改委印发《福建省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一类、二类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二是完善规则,有序扩大可再生能源市场交易规模。2023年可再生能源市场化成交电量207.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2%,同步助推省内绿电市场有序发展,2023年绿电交易结算电量7.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9.3%。

三是完善机制,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通过健全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督促电力调度机构做好清洁能源并网服务,优化电网调度运行方式,加大电厂调峰力度,2023年系统腾出调峰空间约19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消纳得到进一步保障。

四是积极作为,破解可再生能源调试期电费结算难题。制订《福建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风、光等新能源企业以及竞争性配置项目调试期电费结算机制予以明确。

五是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和市场交易监管。认真开展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对5家涉及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规范电力调度运行和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进一步聚焦监管主责主业履职尽责,围绕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锚定保障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两个目标,以更大担当和作为助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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