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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5年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供电

2022-05-07 17:49:06 北京市人民政府

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到,实施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动农村公共机构及农宅光伏发电应用,因地制宜改造升级山区农村电网,探索开展零碳示范村试点,到2025年,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供电、冬季清洁取暖全覆盖。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公交站亭(牌)设置,推进农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实现行政村全民健身工程全覆盖。

原文如下: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3日

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

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本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如期完成农业“调转节”任务、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低收入帮扶等“三农”重点任务,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了重要支撑。迈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为举全市之力推进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以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为发展方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为工作定位,坚持城市现代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一同谋划、一并实施,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形成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首都样板和首善示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破除制约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形成城乡规划、资源配置、基础设施、产业、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一体化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城市消费的拉动作用,释放乡村内需潜能,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平等交换。

——坚持生态绿色低碳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率先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新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驱动。以改革创新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把握改革力度和节奏,统筹发展阶段性和区域差异性,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稳扎稳打、久久为功。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在经济上维护农民利益,在政治上保障农民权利,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三、远景目标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形成产品质量高、生产效率高、产业效益高、安全生产能力强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新态势,京韵农味、生态宜居、业兴人和的美丽乡村新风貌,文化繁荣、民风淳正、向上向善的乡风文明新气象,与首都功能相适应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新局面,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品质明显提升、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全生命周期需求普遍得到较高水平满足的城乡共富新格局。

四、“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

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既要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定位,描绘2035年发展新蓝图;也要坚持遵循城乡发展规律、科学把握节奏,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通过接续部署阶段性任务,锚定目标、压茬推进、接力实施,蹄疾步稳迈向首善标准、首都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四五”时期,围绕农业高质高效目标,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和市场为“两翼”,推进生产设施化、社会服务化、产业融合化,促进食品保障功能稳中加固、生态涵养功能加快转化、休闲体验功能高端拓展、文化传承功能有形延伸,塑强“服务市民、富裕农民”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围绕乡村宜居宜业目标,以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生活便利化、环境绿色化,充分彰显乡村多元价值,打造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战略后院”“美丽前院”;围绕农民富裕富足目标,以共同富裕为方向,以深化改革为动能,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民技能化、乡风文明化、治理高效化,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和全面发展,推动形成城乡共建、共治、共享、共富的发展格局。

(一)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现代化

实施“三大工程”,发展“五大产业”,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1.实施稳产保供能力提升工程。抓实“田长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农村涉地合同及集体资源资产核查清理和专项检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落实“大棚房”问题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反弹。建立耕地复垦复耕补偿机制,做到应种尽种、种满种好。建设5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实施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灌排节水、地力培肥、生态景观和长效管护五大工程。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责任制。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供应保障体系。打造3条蔬菜产业带,建设蔬菜产业10个万亩镇、100个千亩村、1000个百亩示范园,到2025年,蔬菜自给率达到20%以上。打造3个生猪产业片区,改造提升20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实施果树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建设50个综合示范基地。高效利用100万亩林地资源,建设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将60%以上符合条件的集体生态林纳入新型集体林场管理。扎实推动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围绕构建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在环京周边地区建设生产基地。打造30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500亿元以上。

2.实施现代农业发展载体打造工程。以区为单位创建2至3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示范引领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高水平创建15个左右国家级和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5个产值超2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认定100个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打造设施蔬菜、良种蛋鸡2个产业链产值超百亿元的优势产业集群,培育100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围绕现代农业发展载体实施农业补链强链工程,创新农业组织方式和产业模式。

3.实施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工程。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认定500家左右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扩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试点。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带动、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培育130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聚焦农业产业发展薄弱环节和服务小农户,培育多元协同服务主体,搭建专业高效服务平台,健全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4.做强现代种业。落实种业振兴实施方案,围绕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果花草四大领域,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种业创新攻关、种业企业扶优、创新基地提升、创新环境优化五大行动,落实20项重点任务。依托国家玉米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北京)种业智库、平谷区畜禽水产种业创新示范区、通州区于家务农作物种业创新示范区、延庆区林果花草蜂药种业创新孵化基地、丰台区“中国北京种业线上交易平台”、北京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等重点项目,打造“种业之都”。引导研发力量向都市精品籽种倾斜,选育推广20个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绿色优质多抗高效品种。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种业企业。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种业市场监管。积极布局生物育种创新发展,构建现代生物育种技术体系。

5.做大绿色有机农业。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推进农业节水、节能和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一批特色生态养殖户,建设一批种养结合示范基地和循环农业示范园。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打造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带(区)。加快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格化智慧监管和质量可追溯。到202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3%和4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绿色有机农产品产量翻一番。

6.做优设施农业。落实设施农业专项扶持措施,以设施升级、加工流通、品牌营销、主体培育等环节为切入点,扶持集约化育苗场20家,培育设施材料、农业机械、植物保护等社会化服务组织200家、规模化设施蔬菜生产经营主体50家,推动设施蔬菜稳面积、提产能、增效益,形成集约化、集群化发展格局。开展高效设施关键技术攻关,在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房山区等建设高效设施农业试点片区。

7.做精特色农业。优化特色农业产业布局,打造大兴瓜田绿海、通州樱花葡语、平谷桃花仙谷、昌平—顺义草莓花果、密云酒香之路、怀柔—密云燕山有机板栗、延庆妫川园艺、门头沟—房山京西林果、房山西南绿谷九条产业带。推进农电、农超、农批对接,建立3个以上特色农产品直采直销供应基地和20个以上售卖专柜、专区。定期发布“北京优农”品牌目录,培育提升品牌价值。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一批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支持申报并遴选15项北京市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建设3个以上农耕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示范村。以海淀区“京西稻作文化系统”、朝阳区“黑庄户宫廷金鱼养殖系统”等农业文化遗产为重点,适度开发休闲旅游功能,促进动态保护传承。

8.做活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依托乡村生产生态资源和区位优势,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农教融合、健康养生等业态。实施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探索城乡共享、产村共融、村企共建等发展新模式,推动乡村精品民宿与区域旅游联动发展,打造100个以休闲农业为支柱产业的市级美丽休闲乡村,培育200个北京休闲农业品牌目的地。持续推进民宿接待户改造升级,大力发展乡村民宿。支持乡村手工艺产品参与遴选“北京礼物”,打造30个以上“京礼”知名品牌。持续举办“农业嘉年华”“花果蜜观光采摘季”等节庆活动。到2025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量达到4000万人次,年经营收入达到50亿元。

(二)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农村现代化

实施“五大工程”,全面提升乡村品质。

1.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坚持规划引领,落实“两线三区”空间分区管控要求,分类推进“四类村庄”建设。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支持开展村庄设计。编制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推进传统村落挂牌和保护修缮。深入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培育5个组团式发展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一批美丽乡村示范乡镇。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置,到2025年,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实现基本全覆盖。

2.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分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到2025年,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96%以上。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路”示范创建。按照试点推进、总结推广的思路,引导农村住房质量提升。继续推进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和危房改造,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动农村公共机构及农宅光伏发电应用,因地制宜改造升级山区农村电网,探索开展零碳示范村试点,到2025年,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供电、冬季清洁取暖全覆盖。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公交站亭(牌)设置,推进农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实现行政村全民健身工程全覆盖。开展村庄绿化美化亮化行动,鼓励建设村头一片林,新创建首都森林村庄250个,公共照明设施实现行政村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全覆盖。

3.实施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一村一室一医”全覆盖和有效运行。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加大城区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向郊区辐射力度。鼓励主城区对农村地区学校、卫生服务机构“手拉手”进行帮带。提升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支持发展农村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养老,到2025年,建成不少于10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基本实现500户以上的村庄村级养老服务驿站服务全覆盖,乡镇、村残疾人温馨家园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完善区物流中心、乡镇物流站和村级物流点三级物流体系,提高“村村通快递”服务质量。支持连锁便利店、药店等进农村。

4.实施文明乡风培育工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保护传承优秀农耕文化,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以文明城区创建为龙头,深化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作用,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培育健康生活方式,破除铺张浪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基层文艺队伍建设、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开展“北京农民艺术节”等群众文化活动。

5.实施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创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村镇。实施村级组织分类提升计划,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实施“头雁工程”,持续开展村干部培训,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落实村干部待遇增长机制,建设一支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农村带头人队伍。实施农村后备人才星火计划,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建设法治乡村,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健全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改革,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

(三)着力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实施“四大计划”,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到2.4∶1、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

1.实施农民充分就业计划。每年分别开展规模为1万人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移就业培训,保持农村“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化跨区对接和配套服务保障,进一步挖掘城市岗位资源,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逐步扩大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规模,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到2025年,基本实现将本市就业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

2.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组织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参加农业技能、职业技能和创业就业培训,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1万人次以上,支持高素质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促进农民创业增收致富。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加强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持续举办农村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挖掘培育一批农村人才创新创业典型。

3.实施社会救助保障计划。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强化主动服务。完善社会救助动态调整机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确认条件和救助标准,拓宽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延长救助渐退期,探索建立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制度,推进“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制定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制度。

4.实施强村富民计划。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税金融扶持,支持财政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参股入股。鼓励通过挖掘特色优势生态资源做优做强产业、盘活集体资产发展物业经济、领办创办服务实体等多种途径,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鼓励采取联村、镇级统筹、区内统筹等多种方式,在优势地段开发或综合改造能够稳定增加集体收入的经营性项目和新经济业态,实现“强村”“弱村”联动共富。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主体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行动,基本消除年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健全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四)健全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健全“三个机制”,强化“三个赋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

1.健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逐年稳步提高,到2025年达到8%。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绩效考评,提高扶持精准度。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推进温室大棚、大型农业机械、生猪活体等抵押融资以及农业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等质押融资。基本建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立依托信用体系的融资担保机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和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2.健全乡村与城镇协同发展机制。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构建功能互补、特色分明、融合发展的网络型城镇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乡镇在城乡融合发展中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推进新市镇、特色小镇、小城镇等新型城镇建设,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推进市郊铁路建设,串联重点城镇组团、重要产业园区和旅游景点。坚持疏解与整治并举,研究修订高质量推进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全面城市化指导意见,制定促进绿化隔离地区集体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探索产业减量提质、保障农民利益的有效路径。针对部分地区村庄集并的发展需求,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研究减量目标下就地城镇化的实施路径以及土地转用、社会保障、资金支持等配套政策。创新政策机制,逐步解决城镇化历史遗留问题。


3.健全城市人才服务乡村机制。充分发挥首都人才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流动。深化“人才京郊行”,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选派力度。健全休闲农业专家辅导团制度,搭建专家与经营者“一对一”结对模式。实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每年招聘400名紧缺学科教师。委托医科类高校每年至少定向培养100名乡村医生,实施“京医老专家支援生态涵养区”项目,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实施“百师进百村”,开展村镇建筑工匠培训。开展“千名干部科技人员进千村入万户”活动,在北京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资助计划中对农业农村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4.强化改革赋能。落实“村地区管”长效机制,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农村土地。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研究承包土地二轮延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强化农村产业发展路径研究,制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措施。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创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探索建立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抵押贷款机制。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营、合作或统一组织对外出租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加快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大力发展“生态+”乡村产业,推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试点开展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完善交易平台建设。

5.强化科技赋能。围绕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国家农业创新战略力量的牵引带动作用和成果就地转化能力。以北京·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为引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农业中关村,建立“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的“金三角”合作模式。聚焦现代种业、设施农业、数字农业等重点领域,实施“揭榜挂帅”机制,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进“北京科技小院”拓面提质工程,建设农业科技云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中国农业大学平谷校区建设。开展以清洁能源和人工智能为基础的第三代农业机械研究与示范应用,建设无人化示范农场,打造一批智能化特色农园。到202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7%,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8%以上。

6.强化数字赋能。建设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构建全市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全息地图”。大力推进人工智能、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支持发展食用菌、芽苗菜等工厂化生产,建设一批高标准智能“蔬菜车间”,培育一批数字农业全产业链社会化运营服务组织,到2025年,主要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覆盖率达到80%。提升“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能力,培养一批农村流通类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加快构建以电商平台为引领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40个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健全冷链运输体系。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乡村整体“智治”,信息技术在“三务公开”中应用以及千兆光网和5G网“双千兆”网络实现行政村基本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不断完善市负总责、区和乡镇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三农”重大问题。健全“五大振兴”专班工作机制,集聚资源力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加强法治保障

推动制定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强化普法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贯彻农业法律知识,增强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促进依法护农、依法兴农。

(三)加强监测考核

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督查考核,以年度为单位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指标、评议评分细则等,对各涉农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相关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相关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涉农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排名后三位的区,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约谈区委、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宣传和引导,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激发广大“三农”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三农”工作的认同感和主人翁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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