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环节

湖北省拟投7731亿元推进新基建 三年内新型基础设施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2020-09-21 13:48:05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9月17日,湖北省发布《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新基建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3年内拟投资7731亿元,实施595个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到2022年,湖北新型基础设施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支撑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

据介绍,这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5G网络建设、信息网络升级、数据中心建设、互联网服务平台、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12个方面。

根据方案,3年内我省将建成6万个以上5G宏基站,市(州)主城区5G网络全覆盖,县级城区室外覆盖率不低于80%,5G网络覆盖率和建设水平领先中部;网络及终端全面支持IPv6;云计算服务、数据存储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力争新增1至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100个AR/VR远程课堂;全民健康信息网络覆盖;建设智慧高速公路180公里,智慧社区1000个。全省高铁新增运营里程440公里,达到2060公里。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113公里,达到500公里(包括有轨电车)。

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

能源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全省能源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电力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武汉城市电网初步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襄阳、宜昌城市电网向国内同等城市先进水平迈进,其他城市电网供电水平明显提升,新增发电装机950万千瓦,接受外电输入能力800万千瓦以上;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取得新进展,构建“四纵三横”天然气输送通道,新增油气管道里程378公里,新增储气能力1.6亿立方米,达到“地方政府3天、燃气企业5%”储气能力要求;煤炭储备能力显著增强,建成“两湖一江”煤炭物流枢纽,新增煤炭储备能力658万吨,达到煤炭年消费量10%的储备能力。三年预计完成总投资900亿元,其中2020—2022年分别完成260亿元、320亿元、320亿元。

二、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电源点建设。围绕负荷中心,推进大别山电厂二期工程、仙桃电厂、随州电厂、荆州热电二期、襄阳燃机等大型高效电源项目建设。推进江坪河、白河、淋溪河等水电开发,积极支持平价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新增风电200万千瓦、光伏发电400万千瓦,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责任单位:省能源局,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推进“两线一点”实施。建成陕北至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同步协调推进陕西黄陵、富县等5个特高压配套电源项目建设;争取第二条特高压输电工程落点湖北并尽快开工建设;争取提高三峡电能湖北消纳比例,2020年从18%提升至22%,力争到2022年在现有基础上实现稳步提升。(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国网省电力公司,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实施城市供电能力提升工程。围绕外电疏散、三峡留存、电源接入、断面卡口、网间联络,建设一批500千伏、220千伏主网工程,形成鄂西、鄂西北、鄂东分区分片的保供体系;围绕工业园区、重大项目用电需求和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推进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加快配电网提档升级。新增变电容量2600万千伏安、各电压等级线路3000公里,着力解决“卡脖子”“低电压”问题。(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国网省电力公司,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四)完善油气基础设施。争取西气东输三线湖北段开工建设,推进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建设金澳科技监利—潜江输油管道、三峡翻坝运输成品油管道项目。统筹推进储气设施集约化、规模化建设运营,沿主干管道和长江布局,构建以地下盐穴储气库、大中型LNG储罐为主,地方小型应急储气设施为辅的储气体系,重点建设潜江地下盐穴储气库,武汉安山、白浒山和黄冈、宜昌等地LNG储气库,黄石LNG罐箱基地,形成潜江、武汉、鄂东三大储气基地。(责任单位:省能源局,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五)建设煤炭储配基地。推进“浩吉铁路+长江水运”煤炭输送体系建设,建设以荆州江陵为重点的集交易、存储、混配、物流等功能的大型煤炭储备基地,在武汉、襄阳、宜昌、荆门等地,依托重点用煤企业建设中小型煤炭储配基地。(责任单位:省能源局,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2020年,建成投产大别山电厂二期、襄阳燃机、江坪河、白河等重点电源项目,开工建设随州电厂,新增发电装机320万千瓦。新增变电容量750万千伏安、各电压等级线路1000公里以上。建成宜昌力能、武汉安山储气库扩建工程,新增储气能力3300万立方米。建成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一期工程、华港能源煤炭储备项目,新增煤炭储备能力413万吨。

2021年,开工建设荆州热电二期等重点电源项目,新增发电装机300万千瓦。建成陕北—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新增变电容量900万千伏安、各电压等级线路1000公里以上。开工建设西气东输三线工程湖北段,建成金澳科技监利—潜江输油管道,新增油气管道长度128公里,潜江地下盐穴储气库一期部分建成,新增储气能力5000万立方米。建成枝城港煤炭储备项目,新增煤炭储备能力30万吨。

2022年,建成投产仙桃电厂,新增发电装机330万千瓦。新增变电容量950万千伏安、各电压等级线路1000公里以上。建成三峡翻坝运输成品油管道、西二线—忠武线联络工程,新增油气管道长度250公里,建成武汉白浒山LNG储配基地、黄冈LNG储气设施、黄石阳新LNG罐箱基地,新增储气能力8100万立方米。力争建成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新增煤炭储备能力215万吨。

四、资金筹措安排

能源提升工程计划实施项目共29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176亿元(三年投资900亿元),其中:大型电源项目9个估算投资290亿元,风电项目估算投资120亿元,光伏发电项目估算投资130亿元,电网项目(含打包项目)2个估算投资410亿元,油气基础设施项目11个估算投资150亿元,煤炭储配项目5个估算投资76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300亿元,银行贷款876亿元,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城市电网、储气设施、油气管道、煤炭储备项目给予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能源局成立能源提升工程工作专班,组织做好三年行动方案总体推进、综合协调,制定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二)强化项目调度。加强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联系沟通,建立“月监测、月调度、月报告”工作机制,全程跟踪推进,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大政策支持。落实“一网通办”“一事联办”要求,提高能源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积极为能源项目做好用地、路由、环评、资金协调和政策服务,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

新基建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启动市(州)5G基站建设,新建5G宏基站1.9万个,武汉市实现三环以内全覆盖。新建5家国家级、60家省级创新平台。推进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技术应用,建设30个AR/VR远程课堂。科学谋划智慧交通行业通、部门通、区域通、社会通工程,建设智慧港区1个、智慧机场1个。建设城市智慧综合管廊100公里、智慧社区300个、智慧园区10个。加快全省“四纵四横四斜”高铁骨架网和武汉通达10个方向的高铁通道项目谋划建设,全省高铁新增里程18公里,达到1638公里;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新增里程22公里,达到409公里。

2021年,全面开展市(州)5G基站建设,新建5G宏基站2万个,武汉市区实现全覆盖,各市(州)主城区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县级城区室外覆盖率不低于50%。新建5家国家级、70家省级创新平台。建设30个AR/VR远程课堂。建设智慧港区1个、智慧机场2个。建设城市智慧综合管廊150公里、智慧社区300个、智慧园区10个。全省高铁新增里程125公里,达到1763公里;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新增里程41公里,达到450公里。

到2022年,全省建成6万个以上5G宏基站,市(州)主城区5G网络全覆盖,县级城区室外覆盖率不低于80%,5G网络覆盖率和建设水平领先中部。在用数据中心机柜数达到22万架,数据中心电源使用效率(PUE)值不高于1.4。建设10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力争新增1—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湖北实验室,力争新建15个国家级、200个省级创新平台。建设100个AR/VR远程课堂。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及全省3.6万家医疗机构全民健康信息网络覆盖。建设智慧高速公路180公里,智慧港区达到4个,智慧机场达到5个。全省城市智慧综合管廊达到400公里,智慧社区达到1000个,智慧园区达到30个。全省高铁新增运营里程440公里,达到2060公里。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113公里,达到500公里(包括有轨电车)。新型基础设施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责任分工

(一)5G网络建设。加速推进5G基站建设,加快5G规模组网,优先覆盖大型交通枢纽、重要公共场所、重点产业园区、景区景点等区域。强化典型引领和场景建设,推动5G创新应用,促进广电与5G一体化发展,全域北斗高精度导航、无人机航片与5G深度融合应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广电局、省政务办、中国电信湖北公司、中国移动湖北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公司、中国铁塔湖北省分公司、省广电网络公司,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信息网络升级。加速光纤网络扩容,布局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推进千兆光纤入户、万兆光纤进楼。加快部署天基互联网、物联网系统,支持武汉航天产业基地“虹云”“行云”工程。推进典型应用的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升级,推动网络、应用、终端全面支持IPv6。加快接入设施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改造,建成智能、敏捷、安全的新一代网络。(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政务办、中国电信湖北公司、中国移动湖北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公司、省广电网络公司,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三)数据中心建设。依托国内顶尖的互联网企业,加快推进长江云、中国电信中部大数据中心、武钢大数据中心、时空大数据平台、中金数谷武汉超算中心、襄阳云谷等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云计算服务、数据存储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积极争取纳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布局。建立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电子证照、营商环境、交通运输、环境治理、医疗健康、社会管理、时空数据等信息资源库。运用区块链等技术,推动跨部门、跨地域数据融合与协同。加快构建规模适度、共建共享、响应及时的边缘计算资源池节点布局。(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务办,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四)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提升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武汉)服务能力,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支持中信科、东风集团等龙头企业搭建20个左右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武汉沌口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大数据“云控平台”和襄阳智能网联汽车综合试验平台建设。推进“万企上云”工程,开展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推广钢铁、石化、航空航天等10个重点行业“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打造新型物联网,围绕城市管理、民生保障、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规模化部署低功耗、高精度的智能化传感器,实现大规模物物连接。建立对接国家标准的物联网感知设施标识和编码标准规范,加强数字标识推广应用。探索区块链技术先行先试,打造区块链交易中心、检测中心、场景体验中心等公共平台,推动区块链和物联网、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融合应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政务办、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推进铁路设施智能升级,重点推进郑州至万州高铁、安庆至九江高铁、黄冈至黄梅高铁、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十堰至西安高铁、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襄阳至荆门高铁、荆门至荆州铁路以及沿江高铁武汉至合肥段、武汉枢纽直通线等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宜昌市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铁投集团,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六)智慧交通。加快推进智慧交通行业通、部门通、区域通、社会通工程。开展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扩容交通数据中心,提升交通云数据中心的运行承载能力、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及行业服务能力,打造危化码头港口智能监管平台和省级高速公路视频云平台,推进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和部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船员远程培训点和船员远程培训考场建设。基于5G车联网,推动京港澳高速公路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鄂州机场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智能高速公路,提升“人、车、路、云”融合协同能力。以武汉新港为试点,实施长江绿色智能船舶研发工程,推进港区5G建设和应用,打造智能导引、精确停车、集装箱自动装卸的智能化无人码头,推动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阳智慧港口建设。以汉江航道为重点,推进电子航道图、电子航标、航道智能监测、智能船闸等内河航道智能化建设。以武汉天河国际机场、鄂州机场“客货双枢纽”为引领,加快建设人脸登机、行李自助托运、智慧旅检通道等智能服务项目,推进智能分拣、智慧运维管理等新技术运用。实施武汉阳逻港、鄂州三江港、黄石新港、宜昌三峡长江枢纽等多式联运工程,实现物流信息平台共享。(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武汉新港管委会、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省交投集团、省铁投集团、湖北机场集团、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七)智慧城市。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智慧网联汽车基础设施和智慧管网、智慧水务、智慧市政、智慧城管、智慧广电、智慧环保以及应急管理“智慧大脑”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武汉市城市智慧汽车基础设施和机制建设国家试点,推进道路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停车场建设。加快武汉、十堰等地智慧综合管廊建设,推进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加快智慧社区建设,将5G、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充分集成应用于智能楼宇、智能家居、家庭护理、个人健康、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等领域,完善社区治理平台功能,推进网格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利用APP、公众号、人脸识别等系统,探索“物联网+社区”治理模式,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加快重点园区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实现园区智慧管理、远程办公、移动安防、智能停车、高清视频等功能应用。由中国铁塔湖北省分公司牵头,成立智慧杆产业联盟,加快建设多功能杆、柱、桩等新型智能感知设施,整合利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电力杆(塔)、公交站台等市政设施,推进一杆多用。在武汉、襄阳、宜昌等地加快开展“多杆合一”建设。(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塔湖北省分公司,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八)智慧医疗教育。依托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和重点企业,支持临床诊断、突发公共事件、流行性疾病防控、健康服务业发展等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应用,促进区域远程医疗、互联网医院、家庭医生签约、智能辅助诊疗、智能养老等发展。大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推动各类信息系统和资源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评价、教师培训等方面应用,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政务办、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九)智慧旅游。加快建设集旅游行业管理、信息服务、市场营销于一体的全域智慧旅游综合平台,努力实现“一部手机游湖北”。建立健全智慧旅游标准规范体系,大力开展智慧旅游市县、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乡村、智慧文化场馆、智慧旅游企业等建设。积极推广旅游一卡通,支持旅游景区利用网络直播、AR/VR等开展线上旅游,引导在线旅游企业开发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网络旅游套餐,提高旅游消费电子支付便捷化程度。推动现代科技在旅游景区预约服务、信息发布、流量管控、安全巡查等方面的应用,加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初步构建全域智慧旅游体系,全省旅游信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在线营销能力全面提升,行业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广电局、省政务办、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将光谷科学岛打造成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中承载区。提升脉冲强磁场设施和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P4实验室)功能,加快精密重力测量设施建设,启动实施生物医学成像设施省部共建。加快推进农业微生物、作物表型组学、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磁阱型聚变中子源、沼山长基线原子干涉观测等设施预研预制,力争纳入国家“十四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中科院武汉分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武汉市人民政府)

(十一)重点实验室体系。加快推进省东湖实验室、中科院东湖科学中心建设。创建生物安全大科学研究中心、国家临床试验基地、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和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库,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建设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P3实验室),打造国家生物安全实验设施。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光电信息、空天信息、生物安全、智能制造、长江生态、现代农业、生命健康等领域谋划建设湖北实验室,优化提升省重点实验室。(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东湖实验室、中科院武汉分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武汉市人民政府)

(十二)高水平创新平台。推进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智能芯片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超算武汉中心、高端医学影像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设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下一代信息网络、生物医药等4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撑平台。聚焦重点产业领域,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和新型研发机构,统筹建设一批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6月至9月)。谋划编制2020—2022年分年度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库,按续建、新开工、谋划推进三类,明确任务、责任、时限,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组织各地谋划、储备一批新的重大项目,滚动调整项目库,推动形成“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项目建设格局。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总结推广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经验,建立推进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长效机制,查找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谋划和实施一批打基础、强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构建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四、资金筹措安排

全省三年拟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95个,估算总投资7731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2165亿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原则筹措建设资金,其中,银行贷款4706亿元,项目业主自筹3025亿元(含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湖北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解决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谋划以及要素保障、政策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推动多元投入。省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各类投资公司等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优化发展环境。各地、各单位要开放高铁、机场、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以及公共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设施供5G建设使用,按规定免收基站租赁、资源占用等费用。各地要加大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力度,降低落地门槛,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制定支持5G、大数据中心落户本地的用电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国网省电力公司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四)落实各方责任。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将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用地指标。住建部门要将5G基站、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规划、用地、环评、节能等前期工作采取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各市(州)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额度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推动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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