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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开展2020年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和充电设备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

2020-02-27 17:35:18 国家电网公司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按照避免人员聚集、尽量减少接触的原则,全部采用远程在线方式,开展营销类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以下简称“核实”)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1.核实目的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的目的是减少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的重复性劳动,提高评标工作效率。供应商可自愿参加核实工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向所有参与核实的供应商确认反馈“核实结果信息”。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并非参与投标的前置必备条件,未参加核实的供应商仍可正常参与招投标活动。

2.核实范围

本次核实产品目录见公告附表。

3.核实内容及要求

核实包括文件核实和现场核实两个阶段。申请核实的供应商均须参加文件核实。根据文件核实情况,对需要开展现场核实的供应商进行现场核实。具体核实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核实申请方式

供应商需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ECP2.0平台”)下载安装“资质填报工具”,通过“资质填报工具”的“核实申请管理”模块向ECP2.0平台提交核实申请。提交核实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ECP2.0平台访问网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申请期间将集中开展宣贯答疑,具体答疑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等详见附件3。

5.供应商信息填写

申请核实的供应商通过“资质填报工具”填写资质业绩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完毕后,通过“资质填报工具”向ECP2.0平台提交核实信息模板。提交核实信息模板操作流程见附件4。

供应商资质填报工具、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可在ECP2.0平台首页【下载专区】获取。

6.核实时间安排

(1)供应商提交核实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3月16日17:00。

(2)供应商核实信息模板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17:00。

(3)供应商递交支撑资料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17:00。

(4)文件核实时间:2020年3月23日-4月12日。

(5)现场核实时间:具体时间将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

(6)结果反馈时间:2020年4月30日前。

7.递交支撑资料方式

本次不再递交纸质版核实支撑资料,所有支撑资料均通过百度网盘递交电子版,请确保电子版支撑资料与原件一致,一经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按照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供应商仅需将百度网盘私密分享链接、提取码及联系人电话发送到gys@sgm.sgcc.com.cn邮箱,邮件主题命名要求“产品名称+供应商名称”,如:电能表+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分享链接有效期选择“长期有效”,在4月底核实结束后,供应商可自行取消分享。支撑资料文件格式及准备提示详见附件5和附件6。百度网盘应用方式说明详见附件7。

8.其他注意事项

(1)核实过程中如有需要澄清或修改平台信息的情况,需要通过腾讯会议或电话形式与供应商进行沟通,请参与核实的供应商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以免影响核实工作进度和质量。腾讯会议软件安装及使用步骤详见附件8。

(2)本次核实工作依托国家电网有限公司ECP2.0平台,供应商所有信息均需重新填写,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业绩可以通过资质填报工具辅助获取。在业绩填写完成后,供应商需填写“业绩对比表”,格式见附件9。

(3)如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供货业绩为线下操作,工具将不能获取,供应商可填写在“产品业绩-供货业绩(外部)”中,并提交合同(框架协议还需提交订单或子合同)、发票等支撑材料,同时需填写供应商业绩说明书,格式见附件10。

(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所有参与核实的供应商,在ECP2.0平台确认反馈“核实结果信息”。如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申请产品核实的全流程工作,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参加相应产品的核实工作。

(5)对于参与此次核实的供应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在ECP2.0平台上公示其相关信息。供应商在ECP2.0平台上填写的属于公示范围内的信息均将公示,不区分核实信息状态,公示信息范围及格式见附件11。

(6)对于疫情严重地区,无法复工复产的供应商,可在具备条件后,另行组织核实。

9.关于供应商注册信息变更的说明

拟变更注册信息(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请提前申请,在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保证ECP2.0平台上处于“审核通过”状态。参加核实过程中,在平台确认“核实结果信息”前不要对注册信息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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