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环节

江西:切实做好重点用户的电力、燃气等能源供应保障工作

2020-02-05 11:06:51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称,切实做好重点用户能源供应保障工作。各设区市发改(能源)部门会同工信、住建等部门,组织电力、天然气企业持续更新疫情防控定点医院、医疗器械和药品、防护品生产企业等重点用能保障用户目录(原则上2月4日起每3天报送1次更新目录至省能源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必需的单位(企业)能源供应,积极做好城市运行必需、粮油等群众生活必需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点用户用能保障和协调。各级供电企业要根据保电目录重点摸清保障单位(企业)的位置信息、供电电源、供电线路、用电容量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等情况,加强医院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企业)线路设备巡检维护,主动配合相关企业解决好复工复产接电需求。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重点完善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保供措施,加强供气、储气等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营管理。切实组织好电煤等能源生产所需重要物资和石灰石等生产易耗品调运存储。

详情如下: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赣发改能源〔2020〕66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上饶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能源企业:

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的紧要时期,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近期工作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30日、31日两次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和安全生产施工等联防联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针对疫情持续蔓延态势,各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能源企业要坚定信心,切实强化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不断强化煤电油气和重点物资保障、强化供需形势预测预警、强化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把各项工作统一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各能源企业要把本次疫情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变量,全面梳理排查因疫情及次生因素可能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提前处置、精准施策。

二、切实做好重点用户能源供应保障工作。各设区市发改(能源)部门会同工信、住建等部门,组织电力、天然气企业持续更新疫情防控定点医院、医疗器械和药品、防护品生产企业等重点用能保障用户目录(原则上2月4日起每3天报送1次更新目录至省能源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必需的单位(企业)能源供应,积极做好城市运行必需、粮油等群众生活必需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点用户用能保障和协调。各级供电企业要根据保电目录重点摸清保障单位(企业)的位置信息、供电电源、供电线路、用电容量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等情况,加强医院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企业)线路设备巡检维护,主动配合相关企业解决好复工复产接电需求。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重点完善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保供措施,加强供气、储气等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营管理。

三、切实组织好电煤等能源生产所需重要物资和石灰石等生产易耗品调运存储。各发电集团要立即组织集团内企业开展电煤、脱硫用石灰石、脱硝用液氨(尿素)、常用备品备件和劳保用品等物资的盘点,及时了解供应商复产复工信息,及时了解物流通道是否畅通,及时下达生产所需物资需求订单,确保购得上、送得到、用得上,通过多渠道保障供应,常态化保证合理高库存。电煤是电力生产物资的重中之重,各燃煤发电企业要按照迎峰度冬要求继续做好电煤调运工作,全省电煤库存确保不低于268万吨,各企业厂内存煤可用天数不低于25天,国家电投江西公司、大唐江西分公司、华能江西分公司务必将2020年电煤中长期合同按要求签订到位。请各发电集团2月4日起每3天报送1次集团内企业电煤、脱硫用石灰石、脱硝用液氨(尿素)等库存信息和在途情况至省能源局。

四、切实增加上游油气资源供应。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西分公司、省天然气集团公司要严格落实长输管道天然气保供责任,加强与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的沟通衔接,进一步摸清用气需求,积极调配和保障长输管道气源,强化资源串换互保,对居民、民生和重点用户的用气做到保量优价。省天然气集团公司要督促湖口LNG储配项目做好储配调运工作,及时调配储备气源,协调保障供应。中石化九江分公司要做好油品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成品油稳定生产和供应。

五、切实组织好省属国有煤矿复工复产。省属国有煤矿要统筹推进矿区疫情防控和煤炭生产工作,抓好复工复产,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做好职工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科学合理组织生产,积极保障省内煤炭供应。

六、科学安排能源建设项目复工。能源项目建设事关国计民生,关系今后一段时期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特别是分宜扩建、瑞金二期、丰城三期、信丰电厂等省内重要电源项目和省级天然气管网项目,要在做好现场防疫和人员防护的前提下,按程序组织项目节后复工和开工建设。各建设单位要坚持时间服从安全和质量,科学制定复工时间节点,及时修订施工作业方案;要严格履行复工相关流程和手续,准确评估安全生产和防疫复工条件,深入管控治理风险隐患。各设区市发改(能源)部门要督促指导能源企业制定落实复工方案和安全(含防疫)措施,严禁不满足安全生产和防疫条件“带病”强行复工。

七、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能源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和稳发稳供各项工作,绝对不能出现疫情防控期间供不上电、供不上气、供不上油的情况。各能源企业要结合春季检修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在控。特别是电网企业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优化电网和油气管网调度,确保省级电网、油气长输管道运行安全和配网稳定可靠,坚决杜绝因电网、油气管网运行问题导致的电力、油气供应紧张或停、限供等事件发生。各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按职责抓好属地安全管理,并积极协调交通等部门解决能源企业正常生产运输、巡护抢修和生产人员通勤等有关问题,保障能源企业正常运行。

八、切实做好对内疫情防控和应急信息报送及舆情引导。各设区市发改(能源)部门、各能源企业要切实做好返岗复工后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一线保供人员安全;要切实做好能源保供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讲好抗击疫情保能源供应故事;要切实强化应急管理,确保联络畅通,遇有重大事件和突发情况及时报送,按相关信息报送制度执行。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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