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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10个关于能源互联网技术研究框架的科技项目招标

2019-08-27 11:15:19 电网头条

5月28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暨公司科技创新大会,会议发布了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的“四个开放、四个合作”八大举措。

(来源:微信公众号 电网头条 ID:sgcctop 作者:头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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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会议关于“开放合作科技项目研究”的工作部署,努力构建能源电力创新共同体,营造开放合作共享的创新生态。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批《能源互联网技术研究框架》科技项目,调动社会优势科研力量协同破解难题,提高创新效率。

本次发布的10个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确定承担单位,鼓励公司内外部优势单位参与。项目自2019年10月启动,研究周期最长不超过2021年12月。

研究方向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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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上午 11时。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止,承担过所应答项目所属技术领域的科技项目。

1.项目负责人为应答人本单位人员。如应答人为企业法人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应答人为其他组织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如应答人为企业法人的,研究团队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少于30%,且研究团队本单位人员占60%以上;如应答人为其他组织的,研究团队博士生人员比例不少于30%,且研究团队的应答人本单位人员占60%以上。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协议应详细写明各成员职责分工,项目范围分工及界面分割,签订合同主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上午 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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