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风、雷雨和梅雨季节,用电设施产权人应对用电设施线路、灯具、电气设备和避雷措施等进行检查;户外用电设施杆体检修门(口)下沿不宜低于该区域历史水淹的最高位置,且距地面不应低于0.5米,并配备防水槽、盖板及固定螺钉……5月23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以下简称《广东公共场所用电安全规程》),对公共场所户内、户外和水下用电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进行了统一规范。这是国内首个针对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安全标准。
近年来,因城市路灯杆、公交站台广告箱等公共场所用电设施问题引发触电伤亡事件偶有发生。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变电管理所220千伏雷州巡维中心副站长吴翔建议:“加强公共场所用电安全,要统筹制定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标准,加装漏电保护装置,明确监督主体,提高安全意识。”
“从整体上来看,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漏电事故是小概率事件,但群众生命安全无小事。”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陈祖勋表示,由于现行公共场所用电标准多为2011年前颁布,对防水浸、防潮规定不多,且表达模糊,缺乏针对户外广告灯箱、城市照明、交通设施等用电设备的设计、施工、验收的统一标准,导致用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标准,规范全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建设使用,保障用电安全,特别是汛期用电安全迫在眉睫。
为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消除涉电公共安全隐患,2018年6月,广东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了汛期城乡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今年1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同意成立了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面启动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标准编制工作,并确定了第一批要编制的户内、户外、水下3个用电安全标准。
此次规程的制定由来自公共场所用电设施规划、行业管理部门、设计、施工、产权管理及其相关企业、科研院所、检测认证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有关方面选派的标委会共同完成,并经由广东省21个地市路灯照明、监控安防、酒店业、交通信号、广告行业、物业管理行业等25家单位验证具体规程条例。“正所谓隔行如隔山。”陈祖勋介绍说,在规程编制过程中,只要跟电相关的单位都派出了代表,共同讨论规程的合理性、可操作性。
本次共收到182条意见,经编制工作组讨论及审定专家组确认后,决定采纳104条。
本次发布的规程分为户内、户外和水下3份,突出对全领域用电形态全过程监督管理,实现对公共场所用电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各个环节的全覆盖,并明确了产权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即“谁产权,谁负责”。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张勇军表示,此次发布的《广东公共场所用电安全规程》,更多关注了充电桩、恒温泳池、装饰彩灯、快递柜等新用电形态下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覆盖度和适应性,特别是针对广东台风多、雨水多、易涝易积水等地域特点,制定了基于广东特点的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标准,具有规范性、全覆盖、可操作性等显著特点,对于促进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推进电力设施技术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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