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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上半年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等情况

2018-07-30 14:47:44 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7月30日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上半年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第二季度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受理情况,还将解读《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

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上半年的能源发展形势。

上半年,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态势,叠加天气因素,全国能源消费持续增长,生产平稳,进口增加,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主要呈现四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能源消费较快增长。

煤炭消费稳中有升。上半年,全国煤炭消费同比增长3.1%左右。主要耗煤行业中,发电用煤大幅增长,是煤炭消费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量;化工行业用煤小幅增长,钢铁和建材行业用煤同比下降。

石油消费保持平稳。上半年,石油表观消费量同比增长2.5%左右。成品油表观消费量同比增长2.3%左右。汽油消费增速回升,柴油消费相对平稳,煤油消费增长较快。

天然气消费大幅增长。上半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同比增长16.8%左右。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和发电用气都保持较快增长,化工用气同比下降。

电力消费快速增长。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322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创6年来新高。分部门看,二产用电增速持续回升,上拉用电增长5.3个百分点;三产、居民生活用电保持两位数增长,合计上拉用电增长4.0个百分点。二季度以来,煤炭、电力和天然气消费淡季不淡特征明显。

第二、能源补短板举措加快落实。

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协调境内外资源增加供应,已落实的2018年天然气供应增量比上年大幅增长,并且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倾斜。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重点工程和环渤海地区天然气储运体系建设,构建“全国一张网”格局,力争今冬明春向北方地区增供量大于去冬今春增量。

能源系统调峰能力建设提速。天然气上游供气企业储气能力建设规划和方案正在加快制定。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滚动调整。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启动建设,龙头水库、燃气调峰电站、太阳能热发电等各类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加快,热电解耦改造和纯凝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改造持续推进,部分机组改造已经完成,系统调峰能力逐步增强。

能源民生保障工程加快实施。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的农网改造,以及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配电网改造升级加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燃气设施改造稳步实施。农村电力、燃气和洁净型煤供应范围扩大。光伏扶贫项目稳步推进。

能源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补短板领域投资增加,去产能领域投资放缓。上半年,燃气生产供应业投资同比增长10.2%,油气开采业投资同比增长2.8%,煤炭采选业投资同比增长1.4%;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投资同比下降17.3%,石油加工炼焦核燃料加工业投资同比下降7.9%。

第三、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

发电结构进一步优化。上半年,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装机容量占新增装机总容量的66.1%,比去年同期提高5.4个百分点;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同比增长19.0%,高于火电发电增速11.0个百分点。

清洁能源消纳成效明显。上半年,金沙江中游送广西、扎鲁特至青州及“大气污染防治”12条输电通道全面建成,张北基地送电北京、乌东德送电两广输电通道开工建设。跨区、跨省送出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9.4%、20.3%,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11.1个、13.4个百分点。全国弃风率、弃光率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5.0个、3.2个百分点。

北方清洁取暖稳步实施。各地陆续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以气定改的原则,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煤改气”。张家口、内蒙古风电供暖工程加快推进。“百个城镇”136个生物质热电联产清洁供暖示范项目建设已经启动,装机容量380万千瓦。

电力行业节能降耗取得新进展。上半年,电力行业继续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装机结构持续优化,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进,供电煤耗比去年同期下降1.3g/kWh。

第四、能源行业效益总体改善。

煤炭采选业实现利润约1279亿元,同比增长14.8%;油气开采业实现利润约696亿元,同比增长2.6倍;石油、煤炭及其它燃料加工业实现利润约1100多亿元,同比增长27.9%;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约1800多亿元,同比增长26.1%,但火电企业因煤价上涨、发电成本上升,经营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亏损面接近一半。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 梁志鹏:上半年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并网运行情况。

一、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国家能源局切实贯彻高质量发展和“放管服”改革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机制,组织了对有关地区的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督查,按照《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等加大力度改进清洁能源消纳,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并网运行监管,保持可再生能源电力平稳有序发展。

一是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8亿千瓦,同比增长13%;其中,水电装机3.4亿千瓦(全口径统计,其中抽水蓄能2919万千瓦),风电装机超过1.7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超过1.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634万千瓦。

二是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形势持续好转,弃电量和弃电率“双降”。上半年,全国弃风电量18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53亿千瓦时,弃风率8.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弃光电量3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亿千瓦时,弃光率3.6%,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上半年,有18个省(区、市)没有弃风限电,另有9个省弃风率在5%以下,弃风率超过5%的只有内蒙古、吉林、甘肃和新疆4省(区);有22个省(区、市)没有弃光限电,另有6个省(区)弃光率在5%以下,弃光率超过5%的只有甘肃、新疆、陕西3省(区)。

三是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建设。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组织完成了金沙江中游龙头水库站址论证方案,开展了福建、广西、浙江、安徽、青海、贵州等省(区)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及规划调整工作,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指导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启动内蒙古乌兰察布600万千瓦无补贴风电基地建设,指导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开展上海庙-山东直流特高压配套400万千瓦风电工程配置工作。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

二、水电建设运行情况

全国新增水电并网容量249万千瓦,截至6月底,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约3.4亿千瓦(全口径统计,其中抽水蓄能2919万千瓦),上半年弃水电量比较少,但是随着进入今年的汛期,水电弃水电量有所增加,1-6月主要流域总弃水电量约38.5亿千瓦时,其中6月份弃水电量34.6亿千瓦时,占上半年总弃水电量的90%,主要发生在大渡河流域。

三、风电建设运行情况

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超过750万千瓦,同比增长30%左右。上半年,全国风电发电量19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7%;平均利用小时数1143小时,同比增加159小时;弃风电量18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53亿千瓦时,弃风限电整体状况继续得到缓解。

从新增并网容量布局看,风电消纳困难较大的东北、内蒙古和西北地区总计新增并网风电容量275万千瓦,占全国新增风电并网容量的35%;其余风电并网都在电力需求较大地区,占到65%。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布局与电力需求更加吻合。上半年,海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5.7万千瓦。截至6月底,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270万千瓦,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的上海(30万千瓦)、江苏(225万千瓦)、福建(14万千瓦)。

四、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

上半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2430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206万千瓦,同比减少30%;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1224万千瓦,同比增长72%。到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5451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126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4190万千瓦。

从新增光伏装机布局看,华东地区新增装机为621.8万千瓦,占全国的25.6%;华中地区新增装机为387.8万千瓦,占全国的15.9%;西北地区新增装机为41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继续保持较快速增长,2018年上半年山东、浙江、河南、江苏4省新增装机均超过100万千瓦,4省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占全国的52.6%。

五、生物质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上半年,生物质发电总装机达到1634万千瓦,同比增长25.7%,其中1-6月份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158万千瓦;1-6月份发电量4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8%,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累计生物质装机排名前四位的省份是山东(241万千瓦)、浙江(165万千瓦)、江苏(157万千瓦)和安徽(145万千瓦)。

市场监管司副司长 赵国宏: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2018年第二季度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理情况。

一、接收有效信息情况

(一)有效信息数量增幅较大,群众参与热情进一步提高。2018年第二季度,12398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23247件,同比增加43.36%,环比增长11.59%。其中,咨询事项为19814件,占有效信息的85.23%,同比增长52.13%,环比增长13.72%;表扬、求助、建议等其他方面2304件,占有效信息的9.91%,同比增长36.90%,环比增长1.95%。这说明,自接线业务集中管理以来,群众对12398热线的信赖和参与程度明显提升,12398热线的社会影响力正在不断扩大。

(二)投诉举报数量有所下降,能源监管作用明显提升。2018年第二季度,12398热线共收到投诉举报1129件(投诉1111件,举报18件),占有效信息的4.86%,同比下降25.18%,环比下降1.74%。这是继2017年12398热线接收的投诉举报数量大幅提升之后,2018年投诉举报数量已连续两个季度同比下降。这说明,随着能源监管工作的逐步深入,相关能源企业对12398热线反映的问题更为重视,采取了更为有效的处理措施,12398热线知民情、解民忧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三)电力行业占比较大,但比重有所降低。2018年第二季度收到的有效信息中,电力行业15647件,占全部有效信息的67.31%,与去年同期的76.42%、上一季度的75.05%,比重下降较为明显。收到的投诉举报中,电力行业997件,占全部投诉举报的88.31%,与去年同期的89.07%、上一季度的91.56%,比重也略有下降。

(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占比有较大增加。2018年第二季度收到的有效信息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5306件,占全部有效信息的22.82%,与去年同期的10.12%、上一季度的12.37%相比,所占比重明显增加。收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投诉举报130件,占全部投诉举报的11.51%,与去年同期的10.07%、上一季度的8.09%,所占比重有所增加。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2018年第二季度,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电力行业中,供电服务方面的投诉举报877件,占电力行业的87.96%;电力安全方面64件,占电力行业的6.42%;成本价格和收费方面32件,占电力行业的3.21%;其他方面合计24件,占2.41%。

电力行业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区供电服务能力不足。一些区域用电负荷明显增加,导致用户端电压偏低和频繁停电,部分供电企业故障抢修能力不足,停电后修复周期长;部分城中村和一些农村地区配电线路及配网设施较为落后,供电能力不足;部分供电企业工作人员服务行为不规范、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存在处理用户故障报修不及时、停限电通知不到位等问题。二是部分地区存在电力安全隐患。部分电力设施缺乏日常维护,存在电力线路老旧、架空线路垂落等情况;有的供电企业电力设施安装位置不合理,高压架空线路跨越居民房屋引起矛盾纠纷。三是少数供电企业电费收取不够规范。有的供电企业电价政策宣传不到位,电费收取信息披露不充分,引起用户的质疑和误解;个别供电企业存在估抄、漏抄、错抄表计电量等情况。

新能源和再生能源行业反映的的主要问题:一是因国家光伏补贴政策调整,部分群众对政策内容存在疑问,来电进行咨询;二是部分供电企业以光伏发电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或变压器容量限制为由不予并网;三是部分供电企业进行分布式光伏电费结算、垫付光伏发电项目补贴不及时,引发用户投诉。

三、处理结果

2018年第二季度共收到投诉举报信息1129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对属于监管职责范围的1051件进行了受理,占投诉举报量的93.09%;其他不属于能源监管职责范围的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及时转办。

针对群众反映的投诉举报事项,国家能源局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进行了处理:一是通过责令整改、监管约谈等方式,及时纠正能源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其履行普遍服务义务。如东北能源监管局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分布式光伏电费结算及补贴发放不及时问题,集中约谈了部分供电企业负责人,督促其严格执行国家文件、规范业务办理流程,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协调督促,加快电能质量等问题的解决速度,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如南方能源监管局针对部分区域迎峰度夏期间的电能质量不高等问题,积极协调电网企业进行紧急立项改造、全面排查整治,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低电压、频繁停电问题,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电需求。同时,对部分调查不属实的事项,通过解释说明,澄清事实,及时使当事人消除了误解。

第二季度办结投诉举报事项848件,占投诉举报受理量的80.69%,回访率为100%。对于尚未办结的事项,将按照规定时限尽快办理完毕。

当前,随着迎峰度夏高峰期的来临,全国大部分区域用电负荷持续增长,反映供电质量和服务的问题明显增多;同时,部分区域自然灾害多发,人民群众的稳定可靠用能受到一定影响。我们会加大工作力度,及时认真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事项,积极协调督促有关能源企业加快受灾恢复、故障抢修等工作进度,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能需求。

安全监管司司长 童光毅:解读《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

《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度分析了新时代电力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对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行动计划》的实施,是促进“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顺利完成、实现电力安全生产持续好转的一个具体措施。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是树立一个理念,瞄准一个目标,坚持一条主线。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行动计划》把安全发展作为指导电力安全生产的总方针、总战略,强调“始终把安全置于工作首位,突出安全在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行动计划》强调“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推进本质安全建设,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推动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电力安全环境。”同时提出了“坚决遏制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坚决遏制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事故,防止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实现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下降,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等具体目标。

2017年1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共10方面50条,从落实责任、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等各个方面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对我国电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行动计划》作为落实《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在编制过程中,始终注重加强与《实施意见》的衔接,细化、完善、分解了《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把《行动计划》贯彻好、落实到位,就必须把握好《实施意见》与《行动计划》一脉相承的内在关系,按照《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总体要求认真践行《行动计划》,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是明确八大任务。

《行动计划》的核心部分就是提出了防范人身安全事故、防范电网安全事故、防范设备事故、防范大坝安全事故、防范网络安全事故、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8大任务。编制的“轴线”正是努力降低人身伤害,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基础上,重点防范电网、设备、大坝、网络安全事故,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完善责任体系、依法依规治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结合主要任务,《行动计划》对应提出了安全文化引领工程、安全诚信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构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安全科技支撑工程、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员工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提升工程等8大重点工程。

三是落实五项保障。

为保障《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行动计划》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员保障、完善投入机制、加快技术创新、加强评估考核五方面保障措施,要求各有关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出台配套保障政策和措施;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配备,鼓励设置安全总监,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加强电力安全预防及应急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费用足额提取、专款专用,电力企业要确保安全费用投入到位;鼓励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同时,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要建立行动计划实施的评估制度,每年总结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做滚动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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