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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风”怪圈如何破?专家提出了这四点

2017-06-21 10:02:08 中国能源报 作者:白彦锋

目前,我国“弃风”问题严峻,2010-2016年,全国弃风率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2016年全年弃风电量高达497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达17%,被弃电量超过三峡电站全年发电量的一半,其中,“三北”地区“弃风”现象尤其严重。这有悖于国家“绿色”发展理念。

个中缘由,可以梳理为以下几方面:一是中西部“风光无限”地区急于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国家对光伏、风力发电激励政策的作用之下“一哄而上”,导致可再生能源产能过剩,本地无法完全消纳,又无法全部输出,从供给端导致产能过剩;二是电网企业不愿意接纳输送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生产基地多位于中西部地区、需求地区却常常位于千里之外、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输送距离远、成本高,客观上形成了“肠梗阻”;三是东部发达地区不愿意使用可再生能源。东部沿海地区一般都有煤电企业,多用当地煤电,不仅可以拉动就业、还可以增加本地的GDP。这样一来,外来的可再生能源即使价格成本相当,这些地区还是更愿意“让肉烂在自家锅里”。至于煤电导致的大气污染等环境成本,只能停留在道义层面了。

如此看来,希冀市场自发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并不可能,国家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国家治理,从而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升”这个公共产品的提供,而不能坐视“弃风弃光”可再生能源浪费、环境污染照旧的“公地悲剧”。

那么,该如何破局?笔者认为,第一,国家需要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改善舆论环境,使绿色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真正成为人们的行动自觉。第二,对电网企业加强新能源输配电进行合理补贴。重点放在体制机制建设,以价格杠杆鼓励电网企业增加对可再生能源的输送、鼓励消费者对可再生能源的消费。第三,逐步提高对煤炭等化石能源征收的资源税、对煤电等污染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通过补贴和税收“胡萝卜加大棒”的“双轮驱动”,一方面提升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我国整体能源结构的绿色化,另一方面倒逼煤电企业改进工艺水平,实现传统行业的绿色化生产。第四,通过社会公益组织环境诉讼和检察院环境诉讼,助力各方共治,防止在能源生产、供给和消费的全产业链当中各方推诿、扯皮,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提升。

能源生产、供给、消费的绿色化对于形成绿色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至关重要。通过财政、税收、法律诉讼、舆论宣传等多措并举,有利于打破“弃风”怪圈,有助于我国加快形成绿色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的获得感。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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