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环节

谢秋野:能源企业“出海” 这些风险和经验你必须知道!

2017-05-15 17:32:00 中国能源报 作者:何英

近年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简称电规总院)先后开展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专题研究、周边电力互联互通专题研究以及中俄、中蒙、中越等双边合作规划研究,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能源企业提供了大量高端咨询服务,助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项目落地开花。5月14日,电规总院院长谢秋野作为能源智库代表受邀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本报记者对其进行了专访。

(来源:中国能源报 ID:cnenergy 作者:何英)

能源合作是重中之重

中国能源报:在“一带一路”建设倡议中,能源合作居于怎样的地位?

谢秋野:能源是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攸关各国国计民生。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诸多领域中,能源合作是重中之重,是我国与沿线各国的共同利益所在。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53.8亿吨标油,占世界能源生产总量约40%,且能源生产中以油气为主,与我国缺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禀赋形成了很好的互补。另一方面,沿线国家能源消费总量约25.8亿吨标油,仅占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27%,人均能源消费为0.83吨油当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4%。沿线国家能源及电力工业基础相对薄弱,人均装机仅为400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和我国当前水平的40%。据测算,若沿线国家人均用电水平达到世界平均水平,还需新增装机约11亿千瓦;若要达到我国人均水平,还需约18亿千瓦。

长远来看,“一带一路”国家能源消费增长空间很大,为我国优势能源产业提供了广阔舞台,能源合作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为突出和重要的作用。

中国能源报:“一带一路”倡议提出3年多以来,中国能源企业“走出去”的情况如何?

谢秋野:“一带一路”重大倡议提出以来,我国能源行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与有关国家在电力、油气、煤炭、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领域的合作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成果,同时也有效带动了我国能源领域技术、装备、服务和标准“走出去”。

近3年来,一批又一批的能源合作亮点工程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工实施,如中巴经济走廊的恰希玛核电站、萨希瓦尔燃煤电站、默蒂亚里—拉合尔直流输电项目、越南海阳燃煤电厂、埃及500千伏主干网升级工程、沙特延布炼厂项目等,这些项目将在有效满足当地能源需求增长、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提升中国能源企业的国际品牌形象和行业影响力,为未来深化双边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海外投资门槛高

中国能源报: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能源项目合作有哪些风险或困难?

谢秋野:“一带一路”沿线大多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目前我国企业开展能源项目合作的主要风险有以下4个方面,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商业环境风险和法律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项目开展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共性的困难。

一是各国能源技术标准体系各异,有的国家尚未建立标准体系,部分国家对中国标准体系的认可和采纳程度较低;

二是沿线国家的能源、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需要增加额外投入;

三是能源项目投资规模通常都不小,建设周期长,项目在前期融资上存在较大困难;

四是国内企业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海外相互“杀价”、无序竞争的问题时有发生,削弱了中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五是国内企业中,懂经营、善管理、通业务、会外语的复合型国际人才还比较匮乏。

中国能源报:针对海外项目融资难问题,中国企业目前有哪些好的解决之道?

谢秋野:为克服融资难问题,我国企业在充分利用专项资金、合作基金、“两优”贷款、政策性银行出口信贷的基础上,积极利用股权投资、公私合营、银团贷款、融资租赁或信托等新模式,不断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目前,国家也在积极考虑搭建“能源产业+金融”的合作平台,推进金融机构在全项目周期深度参与,为能源企业提供更好的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由我国政府主导成立的亚投行和丝路基金,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更加专业高效的融资平台。目前,丝路基金已为20余个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出资额超过90亿美元,其中包括巴基斯坦吉拉姆河卡洛特水电站、阿联酋迪拜哈翔清洁燃煤电站项目等一批重大能源项目。亚投行也在首批贷款项目中,为孟加拉国电力输配系统升级扩建等4个项目提供了贷款。

借鉴经验更好“出海”

中国能源报:如何规避上述风险,从而鼓励更多中国能源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项目合作?

谢秋野:近年来,我们在“一带一路”能源项目合作过程中,尽管遇到过困难,但同时也探索出了很多宝贵的经验。

首先是要做好多双边能源合作的规划,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在双方政府的主导下,共同建立起合作机制,通过编制合作规划、签署合作协议等形式,推进落实重点能源合作项目。

从目前已实施的中巴经济走廊等双边合作来看,政府间的合作协议和协调机制对于创造良好的项目实施环境、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其次是要加强国内企业间的协调,可以在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集中力量开展好重点国别的关键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同时也需要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防止一哄而上、恶性竞争。

第三是要加强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推动“产业+金融”的合作模式,让金融和保险机构能从项目运作初期就深度介入,使项目得到有效的资金保障。

第四是要加强技术标准的对接,坚持中国标准“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这对于海外项目的成本节约和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是要加强人才培养和智库建设,大力发展国际业务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要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引进,重视人力资源本土化。此外,智库在政府决策、民间交流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加强各国智库的交流合作,开展联合研究,扩大合作共识。

中国能源报: 电规总院在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中,都做了哪些工作?

谢秋野:作为国家级能源咨询机构和专业智库,电规总院为国家政府部门、国内外机构组织、能源及电力企业组织和参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等提供了高质量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一是服务政府,做好高端咨询服务。牵头开展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专题研究、周边电力互联互通专题研究等全局性的总体战略规划研究,以及多个重要的双边能源合作规划研究,为国家政府部门制定合作规划、签署合作协议、协调解决合作问题等工作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

二是助力能源企业,共拓“一带一路”市场。先后为中核、国网、南网、大唐、华电、神华等中央能源企业,以及深能源等地方能源企业“走出去”提供了规划咨询和项目评估等服务;同时还为丝路基金、中信保、国开行、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了投资环境研究、市场风险分析和项目技术咨询等服务,帮助相关企业和机构更好地了解国别信息,锁定重点项目,控制开发风险。

三是加强国际交流,提升国际影响力。先后加入国际能源署洁净煤中心、能源宪章工业咨询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承办中阿能源论坛、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分论坛等重要国际会议,与蒙古国能源经济研究院、美国GE咨询等机构等国外同行密切交流合作,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研究和制订,协助开展联合国亚太经社会、中东欧16+1、中国-东盟等框架下的能源合作,提升了中国能源咨询机构的国际影响力,推动能源国际合作不断深化。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官方微信

相关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