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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江苏力保新能源全额消纳

2017-01-23 16:49:14 中国电力报 作者:张栋钧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江苏省“十三五”电力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到2020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至35%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至20%左右。

具体到风电未来五年发展方向,《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将按照沿海规模化发展和内陆分布式应用并举的思路,坚持海陆并举、以海为主的原则,积极推动连云港、盐城、南通等海上风电开发,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将达到千万千瓦。

新能源发电规模领跑全国

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产业收获颇丰。

记者近日获悉,截至去年11月底,该省新增风电104万千瓦,累计538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104万千瓦,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目前,新能源项目正在江苏各地全面铺开。以如东为例,截至今年1月初,如东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55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75万千瓦,建成了全国首个符合“双十”要求的海上风电场和亚洲最大的海上风电基地。

值得注意的是,如东海上风电产业基地近日获批成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据悉,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由国家科技部认定和管理,旨在加强科技部与地方政府的合作,进一步发挥火炬计划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引导示范作用。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的获批,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如东乃至江苏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经济的快速增长。

如东并非孤例,近年来,盐城坚持以绿色创优势,积极推进“风光渔”、“风电车”和“风电水”等新能源发电示范项目,倾力打造国家级新能源产业基地,目前所取得的成绩同样可圈可点。记者近日从当地供电公司获悉,截至去年底,盐城市新能源装机容量421.03万千瓦,同比增长42.19%,占全省新能源装机容量的33.34%;全年全市新能源发电67.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5%,发电量占全省新能源发电量的30.47%。新能源发电量已达全社会用电量的27.93%。

事实上,上述地区只是江苏风电迅速发展的一个缩影。业内专家指出,从国家能源局早前发布的《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来看,未来五年我国风电开发规模将向中东部及南方地区转移。其中,江苏省未来五年陆上风电发展目标就高达650万千瓦,位居华东地区之首,全国第二;海上风电开工规模也将达到450万千瓦,位居全国首位。一切迹象已表明,江苏风电在“十三五”期间将御风猛进。

全力推进18个海上风电项目

江苏新能源所取得的成绩固然可喜,但目前仍面临着电力需求增速逐步放缓、环保约束逐步趋紧以及电网运行难度加大等各方面问题亟待解决。

根据国家和该省省政府相关规划政策,到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左右;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7%,要完成上述目标,目前任务依然艰巨。

正因如此,此次《通知》就明确将坚持优化结构和优化布局相结合、发展集中式和推进分布式相协调原则,努力提高以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推动清洁高效低碳优质能源逐步成为增量能源贡献主体。继续落实保障性收购制度,确保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全额消纳。到2020年,全省煤电装机占全省发电装机比重下降至63%左右,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至35%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至20%左右。

其中就风电发展而言,《通知》提出,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将达到1000万千瓦按照沿海规模化发展和内陆分布式应用并举的思路,坚持海陆并举、以海为主的原则,积极推动连云港、盐城、南通等海上风电开发;全力推动《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确定的18个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沿海陆上风电和内陆低风速风电协调发展,促进内陆低风速风电尽快形成规模。组织开展分散式风能应用示范,推动接入低配电网的分散式风电建设。

全面接纳新能源力保全额消纳

在新能源项目省内全面落地开花的同时,积极打通风电和光伏输送通道,力保新能源全额消纳也尤为关键。从目前来看,江苏新能源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同样面临着不少挑战。

《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该省将接纳多回大容量、远距离特高压交直流来电,电网运行控制难度进一步增加。电力主干网架日趋紧密,系统短路电流控制难度不断加大。风电、光伏发电等大量接入,出力波动性和间歇性增强,发电侧调控难度增大。电动汽车和其他电能替代终端快速发展,需求侧随机性逐渐增大,电力系统实时平衡难度进一步增加。受气网和电网季节性、时段性不协调等因素影响,燃机调峰优势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上述情况,此次《通知》就明确将根据国家能源发展规划有序利用区外来电,加快建成锡盟—泰州、晋北—南京特高压直流工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要求,会同送端省份适时控制配套电源建设进度。充分利用华东特高压1000千伏交流环网和10条500千伏省际联络线,优化大规模区外来电下的电网调度运行方式,加强省际互济互供。到2020年,全省协议区外来电规模达到3300万千瓦左右。并在此基础上,将坚持“安全第一、清洁优先”的思路,区别对待不同性质的新增区外来电,有序利用区外水电,严格控制区外煤电。积极利用西部水电和内蒙古、山西等地可再生能源,扩大利用新疆、青海可再生电力电量。

与此同时,《通知》还明确将继续推进、完善500千伏主网架、优化220千伏电网以及加快配电网建设。为了全面接纳清洁能源,该省将推广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和调度运行控制技术,推广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与电网协调优化运行技术,增强服务和技术支撑,平抑新能源波动性。推广具有即插即用、友好并网特点的并网设备,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广泛接入要求。进一步提高电网潮流柔性管控能力,提升电网接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多元化负荷的能力。鼓励在集中式风电场、光伏电站配置一定比例储能系统,健全广域分布式电源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分布式电源调度运行管理模式,实现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持续全额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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