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环节

供电、用电规章拟废止 这些活儿该怎么干?

2015-11-26 14:45:29 电力法律观察 作者:观茶君

看到发改委拟废止多个电力规章的消息后,观茶君赶紧跑到发改委的网站上去瞧个仔细。不是观茶君小心眼不相信小伙伴,而是律师的职业病使然……

果然,在国家发改委的官方网站上,观茶君看到了下面这则公告:

关于拟废止的规章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过清理,拟废止一批规章,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1月30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废止的规章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废止的规章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

2015年11月20日

在其附件中,则列明了33件拟废止的规章。值得注意的是,《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电力规章赫然在列!

观茶君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说不出是高兴还是担心。

让观茶君高兴的是,电力法律法规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早已为人诟病多年,一直说要改,但始终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现在,国家发改委率先行动了,电力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总算是启动了!虽然这种启动是从效力等级最低的部委规章开始的,但毕竟是看到“有人下楼”了。有了发改委的给力行动,观茶君相信其他更高效力等级的电力行政法规、法律的修改也有望很快付诸行动!

但是,让观茶君担心的是:这些规章被废止后,相关的工作如何开展?有没有新的规则对这些工作予以规范呢?须知,这些规章,有的早已经不再使用,有的却是工作中离不开的,特别是《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都是作为规范电网企业与用户行为的基本规则正在使用的,虽然其中的有些条款已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但如果不加区分、一概否定,那相关工作将面临无法可依的窘境。比如,电网企业所承担的用电检查工作还搞不搞,对于危害供用电安全的行为还查不查?如果继续搞,那应该遵守什么样的操作规则?更严重一点,这是否会导致电网企业与用户纠纷的增加,甚至造成管理混乱并酿成安全事故呢?

因此,观茶君以为,在废止旧法的同时,如何解决好新法的衔接问题,做到破立结合;同时,在立法技术上,是全盘否定还是借鉴吸收,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但愿,国家发改委早已成竹在胸,观茶君的担心是多余的。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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