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

评论:抽水蓄能两部制电价改革非终点

2014-09-02 09:54:14 中国科学报 作者:陈欢欢

储能界近日迎来一个“喜大普奔”的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抽水蓄能两部制电价。

虽然不是众望所归的上网电价,且主角是较为冷门的抽水蓄能,而两部制电价也有其局限性,但对于政策不明朗的储能界来说,该消息还是颇为鼓舞人心。

记者最早是从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研究员陈海生的朋友圈获悉这一消息。陈海生是研究压缩空气储能的专家,但也对该消息大赞“这次非常明确”。

实际上,两部制电价由来已久,却一直未真正实施。《通知》的下发传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这次是动真格了。在两部制电价之后,定价机制和电力体制改革能否步入深水区则更令人期待。

时局所迫

随着我国调峰矛盾、弃风弃光等问题日益突出,国家能源局曾明确提出希望提高储能技术在电力运行中的作用。抽水蓄能受关注度较小,却是公认最经济、可靠的调峰方式,在全球储能装机容量中占99%。根据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我国抽水蓄能须新增4000万千瓦,有望在“十二五”期间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但实际上,经记者多方证实,从目前已经开工的抽水蓄能电站来看,“十二五”目标将很难完成。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工程师告诉记者:“目前距离"十二五"的目标有点差距,"十三五"更没着落,现在还不开工,"十三五"肯定发不了电。”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通知》的下发被认为是为时局所迫。

一直以来,制约抽水蓄能发展的最大因素是收益问题。在现行的电价体制下,电网公司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并不合算,实际是拿出一部分利润来支付相关费用。因此,企业积极性不高并不令人意外。

《通知》明确,在形成竞争性电力市场以前,对抽水蓄能电站实行两部制电价。其中,容量电价弥补固定成本及准许收益,并按无风险收益率(长期国债利率)加1~3个百分点的风险收益率确定收益,电量电价弥补抽发电损耗等变动成本;逐步对新投产抽水蓄能电站实行标杆容量电价。

“也就是说,只要电站在电网里起到备用作用就给企业成本钱,保证不亏本,这就解决了建设资金问题,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秘书长张博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陈海生也指出,以前的政策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影响了投资热情,而这次明确得多。

体制之弊

两部制电价之所以长期未能真正实施,无非是各方利益博弈难以平衡,但究其根源,还是电力体制和电价政策没有理顺。

抽水蓄能在我国的主要作用是火电厂的调峰备用,对于相关费用问题,发电集团和电网公司利益难以平衡,一直争执不下。2004年,为了避免双方的利益纷争,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租赁制,即不再核定电价,而由电网企业全资建设。此后,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权由两大电网掌握,但也没有解决合理收益的问题。

据调查,执行“国家核定租赁费模式”的部分抽水蓄能电站年利用小时数仅为100~200小时左右,最低的甚至仅28小时。对此,国家能源局也曾下文要求重视抽水蓄能电站在整个电力系统中的作用,但效果甚微。

业界普遍认为,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抽水蓄能装机应该占到总体装机的5%或以上才比较合理,而目前仅为3%。尤其是我国火电装机规模不断创纪录,电网规模越来越大,新能源发展速度加快,电网运行安全性和经济性问题日益突出。

据陈海生介绍,日本东京电网的供电可靠性达到99.99%,一年仅停电5分钟,一大原因就是储能备用充分。而在我国,由于备用容量不足,只能采用压火电厂负荷、弃风弃光等措施保证电网安全性。

“说到底还是电价体制不合理。”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吕明治对记者表示:“两部制电价能够更好地体现抽水蓄能电站在电力系统中削峰填谷、吸纳新能源的价值和作用,进一步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真正的春天

《通知》下发后,建设滞后的抽水蓄能电站被认为将再度“迎来春天”。但实际上,专家认为,抽水蓄能更需要的是峰谷电价。

所谓峰谷电价是指高峰时段的电价高于低谷时段,因此,抽水蓄能电站只需低谷时蓄水、高峰时发电,就能获得收益。

“我国的电价政策长期滞后,两部制电价保证了投资成本,但还是没有解决电网收益问题,未来的改革方向还是调电价。如果峰谷电价能够推行,才能真正激励各方投资抽水蓄能电站的积极性。”上述匿名人士指出。

该人士还表示,两部制电价虽然明确了核算机制,有利于下一步的电价改革,但并没有解决电价机制和电力体制的市场化问题。

对此,《通知》明确提出,将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和损耗纳入当地省级电网运行费用统一核算,并作为销售电价调整因素统筹考虑。

此外,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权被两大电网掌控也引来颇多争议。一旦实行市场化的价格,电力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也必将提上日程。

此次《通知》提出,鼓励采用招标、市场竞价等方式确定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业主、电量和电价,被认为将有利于引入社会资本。

实际上,由于初始投资较高,目前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以电网公司为主,同时吸收社会资本参股。“按现在政策,社会资本和电网公司的抽水蓄能公司,不是竞争关系,而是合伙关系。社会资本独立运营这一点看起来还是没有突破。”张博庭说。

陈海生也指出:“不管何种方式参与,总归迈不过电网这个坎。”

中国储能网高级副总裁刘勇则向记者分析指出:“抽水蓄能作为火电厂的调峰备用,目前在国内规模较小、项目较少,作为改革试点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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