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

江苏六市打包申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2013-11-29 09:46:00 现代快报

随着城市的发展,受机动车增多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南京等南方城市的雾霾天也越来越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势在必行。昨天,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了解到,南京、苏州、常州、南通、扬州、盐城等六市已经打包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一旦获批,将形成区域性方案,政府机关的车、公交车、环卫车等将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政府机关等率先用 个人购买或有补贴

汽车的尾气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一大因素,此前一直提倡使用新能源汽车,不过始终只闻楼梯响。前不久,有媒体报道称,南京要动真格了,青奥前拟上路400辆纯电动出租车,2015年前上路2000辆。同时要建11个空中充电塔,集充电、停车、维修等综合服务于一体。据了解,这种出租车充一次电,可以跑250公里。

在意见中,记者发现,明确提出要加快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重点解决动力电池系统管理和电池组安全性、可靠性等,加强驱动电机及核心材料、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

值得一提的是,明确了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同时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江苏省政府相关人员透露,目前南京、苏州、常州、盐城、南通、扬州6市已经整体打包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一旦获批后,将形成区域性方案,届时,政府机关的车、公交、环卫车等将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人员透露,对于财政补贴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目前还没有具体细节。

价格改革:提高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

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也要深化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记者注意到,意见中也明确提出了这点,提出要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的电价;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机、风机、水泵等落后用能设备的企业,实施淘汰类差别电价。

此外,意见也明确了要按照污染治理实际成本,全面开征建制镇污水处理费,逐步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征收标准。

记者了解到,上调污水处理费,这也就意味着水价可能将再次上涨。以南京为例,水价由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城市附加费和水资源费四项构成。去年6月1日,南京民用水价刚从2.8元/立方米上涨到3.1元/立方米,这3毛钱主要就涨在了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两方面。因此,污水处理费逐步提高,也就意味着新一轮的水价调整将随之启动。不过上调多少、什么时候调,还没确定,如果要调水价,肯定会提前召开听证会。

环境监测:完善PM2.5等数据监测系统

目前,江苏南京已对细颗粒物(PM2.5)进行监测,让市民了解自己生活环境的状态。意见中也提到要提高细颗粒物(PM2.5)等检测仪器设备的稳定性、完善监测数据系统,提高大气、水、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环境空气、水质智能监控系统等技术水平,加快大气、水等环境质量在线实时监测站点以及网络建设。

另外,要加快资源循环利用,比如废旧电机、电路板、电池、荧光灯等,加快回收利用技术研发。

基础设施:生活垃圾处理率2015年要达80%

节能环保,也体现在城市的垃圾、污水的处理上。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刻不容缓。

意见中称,要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完善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有效推进,乡镇基本形成污水收集主干管网;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0%,江苏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

此外,江苏省还将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提高油品标准,限期淘汰更新黄标车、老旧汽车。

绿色建筑:三年内建筑面积要超过1亿平方米

绿色建筑也倡导节能环保,意见中明确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各类示范区的新建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到2015年,该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除了建筑材料要环保以外,还要积极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全面普及家庭照明节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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